三高&糖尿病可投的百萬醫療,給咱爸媽的保險

2019-10-18   文文大保貝兒

文文大保貝兒,全網統一ID

生活有些苦、也有一些甜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貝兒。

「爸媽為我操勞了一輩子,真的太不容易了,我要給爸媽買個保險。」

文文大保貝兒身邊的很多小夥伴,來為父母諮詢保險的時候,都會說這句話。

想為父母買一份保險、買一份安心,是我們為人子女共同的想法。

可是,美好的想法常常會有一些小遺憾:爸媽可能血壓有點高,或者有糖尿病,或者……




高血壓&糖尿病買保險,有哪些麻煩的地方?

在我國,高血壓患者高達3億人,18歲以上高血壓患病率為33.5%;糖尿病患者高達1.1億人,糖尿病2型患者約占90%以上。

相關統計數顯示,每年200萬人死亡與高血壓相關。糖尿病患者中,心腦血管病、眼及腎病變等均占1/3左右,有神經病變者占半數以上。高血壓和糖尿病也是心腦血管發病的重要因素。
高血壓、糖尿病作為一種慢性病,可能並不嚴重,通過長期服藥可以進行控制。但是由於高血壓、糖尿病較為容易引發動脈硬化、心臟併發症、腦卒中、心腦血管疾病、腎損害和眼底病變等併發症,投保人出險機率較大,保險公司需要承擔很大的風險。


正是基於以上考慮,保險公司對於高血壓、糖尿病的產品設計和核保要嚴格,保險公司需要通過特定的條件設置對於人群做出篩選,從而控制風險。

今天,文文大保貝兒為大家推薦的這款產品,就是一款「三高&糖尿病」可投的百萬醫療險產品。

讓孝心,沒有遺憾。

近日,眾惠相互新上的一款產品,「三高」人群及「2型糖尿病人群」的百萬醫療「健力保」。



一開始聽到「健力保」這個名字,我就想起來了小時候喝的飲料——健力寶。



嗯,有點暴露年齡了哈哈~

「健力保」產品保障責任:

「健力保」產品亮點:

「健力保」投保年齡:

「健力保」增值服務:

「健力保」的適合人群是「原發性三級高血壓以下」,「2型糖尿病無嚴重併發症」。

「健力保」對於高血壓的核保還是比較寬鬆的,只要不是「繼發性高血壓」,「原發性高血壓3級」都是可以承保的。

「健力保」對「原發性高血壓」和「2型糖尿病」的釋義:

而對於糖尿病患者而言,不是「1型糖尿病」、沒有「糖尿病嚴重併發症」也是可以承保的。

「健力保」常見問題解答:





「健力保」費率:



而續保條件相對嚴格一些,需要保險公司的審核。



除了這款百萬醫療險,糖尿病人還有哪些保險可以買?

意外險:

意外險主要保障的是由於意外導致的身故或者全殘,對於健康告知一般沒有要求,大部分人均可購買。

防癌險(給付型):

目前,在重疾的理賠中,癌症的理賠占70%左右。

如果無法通過重疾險的健康告知,防癌險也可以稱為很不錯的替代品。

防癌險可以看做是「只保障癌症」的「mini重疾險」,健康告知相對重疾險而言,比較寬鬆。

防癌險是給付型的,一旦確診罹患癌症,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約定的保額進行賠償,可以用於補償疾病癒後的康復費用。

癌症醫療險(報銷型):

癌症醫療險的特點是只保障癌症,健康告知寬鬆,糖尿病人群可以投保。

如果無法購買百萬醫療,選擇性價比很高的防癌醫療險也是不錯的選擇。

雖然在保障內容上,只保障癌症,保障不是非常的全面,但對於癌症的保額高,也可以當成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



最近,文文大保貝兒發現,都是同樣的健康告知,可是100個人,真的能解讀出100種理解。

我突然想起來小時候語文考試的「閱讀理解」,同樣的一篇文章,同樣的問題,大家都進行了解答,為什麼有人得滿分、有人不得分呢?

因為大家知識結構的不同,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對同一段文字的理解,並不會完全相同。

目前,健康險大量的理賠爭議及投訴,都來自於對健康告知的理解差異。

讀健康告知,確實讓人頭禿。但是,這不是我們可以「錯誤」的解讀健康告知的理由。

對於健康告知的錯誤理解,分分鐘被保險公司拒賠,也是無處說理的。



對於健康告知的「誤會」有多深?就好像,為什麼那麼多人對「兩年不可抗辯」誤會那麼深。

《保險法》第 16 條:

投保人有義務如實告知健康情況,否則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但合同成立 2 年後,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如果出險,應當理賠。

從字面上看,那可不就是「健康告知可以隨便填,就算帶病投保,《保險法》規定兩年後就一定要賠」的意思嗎?

但這真的是對「兩年不可抗辯」最大的誤會。而且,在實際生活中,超過兩年仍然被保險公司拒賠的案例,比比皆是。



而如果沒有如實地進行健康告知會有什麼後果?

《保險法》里也有詳細地解釋: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我們買保險是為了什麼?為了買嗎?不是,是為了將來需要救命的時候,能「賠」。

我們買保險,就是為了獲得風險保障,而如果因為沒有如實告知,導致未來的無法理賠,那麼買保險就變的毫無意義。

做好如實告知,不欺騙、不隱瞞、不抱有僥倖心理,是對自己負責、對保險公司負責、也對他人負責。



孩子對父母的愛往往很難用言語形容,不善言辭的孩子們走在這以愛為名的報答之路上,往往磕磕絆絆。

其實,父母真正需要的不是一句話,一份禮物,更多的是一家人能病有所治,老有所依。

用一份保險 ,為有三高或糖尿病的父母提供全面保障,讓你滿滿的孝心有處安放。

今天也是一樣愛你的,文文大保貝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