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為30萬我與陌生男人當2年假情侶,到期後他提出個意外要求

2020-02-27     每天讀點故事

作者:童馨兒

1

2017年10月,我們一起回到了春城。我們,就是丁家宜和我。我眯著眼睛佯睡,丁家宜的電話不時地響,他跟他們話著商場風雲,笑容滿面。

抵達春城時已是晚上九點。丁家宜撇下我,要去應酬。我叫住他,問,我該幹些什麼?他不動聲色地回答我,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和以往一樣。我嘩地掃下桌上花瓶,像瘋婆子一樣歇斯底里,為何帶我回來!這麼豪華的屋子,理所應當鋪著厚厚地毯,一個瓶子的碎裂聲何足為奇呢?夜沉得像個垂暮的老人,連一點眉也沒皺。他冷冷地看著我,雙手插在褲袋裡。他說,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不是朝思暮想著要回來嗎?他揚聲叫,王媽,收拾一下!

我看著他的背影。他長得好看,個兒很高,年輕多金,這一切都足以讓我愛上他。但他的快樂僅止於踐踏我的尊嚴,對我的身體若即若離,用鈔票慰藉我的寂寞。跟他相比,我永遠幼稚,永遠無能為力。我原可以原諒他,像一場不得已的相聚,女主角終於可以愛上男主角。但我恨他。無數次我渴望天災人禍,而他在其中喪失生命。

我是他圈養的小狗。這隻小狗整天心不在焉,永遠無法獲得他的歡心。

我曾經接到過其他女人打給他的電話,我在電話里破口大罵,那些髒話像一顆顆黃豆子利落得讓我自己也驚奇是從我嘴裡蹦出來。但是效果非常,從此再沒有陌生女人打電話到我房子裡找他。對,是我的房子。從我決定跟他走的那一天開始,他說那房子屬於我。他是個說話算話的人。

還有整整一百天,我就可以離開他。基於這一點,我不得不猜測他把我帶回來的意圖。我曾經從這個城市落荒而逃,還發過誓再也不回來。

但他是我的合作夥伴,我與他曾簽下彼此心甘情願的合同,我不得不履行我的職責,這其中當然包括隨傳隨到這一項。他要我站著,我怎可以坐。

凌晨越來越近,我渴望一場安穩的睡眠,但往事像窗外的秋風,不停地吹不停地吹,那麼綿延不絕。我驚訝地發現,關於那場逃婚的記憶竟然清晰如昨。

2

那是2015年秋天,我即將和戀人周寧結婚。我二十四歲,能在本命年和自己最愛的男人結婚,是我所能夢想到的最大的幸福了。我們約好星期六去拍婚紗照。但是那天周寧臨時要加班,於是我一個人先去。

車子駛出二十分鐘後,我接到美朵的電話。她在電話里急得快哭了出來。她說,寶藍,快來吉祥,帶多一點錢。我想說,美朵今天不行。但電話掛斷了。我打回去,唐磊的丁香花一直在唱,但美朵始終沒接電話。

猶豫了五分鐘,我對司機說,去吉祥。我再打給周寧,占線。幾分鐘後再打,仍是占線。

二十分鐘後,車子停在一家豪華酒店旁。有人在大廳等我,然後帶我至十樓套房。

房裡許多人,統統面色冷峻。美朵看到我,鬆口氣,嘩地推倒桌上的麻將,說,我朋友來了。她身邊的一個男子輕描淡寫地打量我一番,揮揮手,人群便逐一退出去。這男子我見過幾次,應該也算是美朵的牌友吧。他看著我,言簡意賅地說,你朋友欠我錢。我鬆口氣,故意套上近乎,你們這麼熟,哪裡計較這個。男人卻說,你錯了,牌桌上連父子也不認,哪裡認朋友。我有點尷尬,輕咳一聲掏出錢包,問,多少,說吧,我給你。男子點支煙燃上,三十萬。我的錢夾啪地掉到地上,我不敢置信地看著美朵,美朵囁嚅著低下頭去。

我說,我身上沒帶這麼多錢,我兩天之內給你行嗎?男子站起來,說,不,不行,我只等你兩個小時。他湊到我耳邊,低聲說,我絕對不是什麼好人。

天知道我上哪兒找三十萬。我在街頭亂竄,像只無頭蒼蠅。我與周寧皆是普通工薪階層,好不容易舉債買下一套新房準備結婚,我還能上哪兒弄錢呢。

一小時四十分後,我帶著房產證回到吉祥。男人搖搖頭,不,親愛的,這不行。上面還有別人的名字。這不行。我瞪著他,你想怎樣。他頗感興趣地看著我,說,不如這樣,你陪我兩年,抵三十萬。美朵霍地站起來,丁家宜,你太過分了。男人指著她,當然還有另外一個法子,你去酒吧里干吧,加油點,一兩年內倒也可以把數抵清。他輕輕揚起嘴角,似笑非笑,好姐妹是吧,那麼這個難究竟讓誰來當?

我轉頭看著美朵,她微跛的左腳提醒了我:十歲,在一場猝不及防的意外里,她用一隻腳的殘疾換取了我的生命,我為此發過誓,終有一天,我要給予她回報。

也許,是時候了吧。

我對丁家宜說,好,我答應你。

我們共同擬下合同諸項條款,鄭重簽下彼此名字。半個小時後,我就要跟隨著丁家宜離開這座城市。美朵抱著我泣不成聲。我對她說,幫我保密,永遠都不要對周寧提起。

這樣,看起來,我只是莫名其妙地逃了一場婚。我覺得,這個解釋比真相更能讓周寧接受。

3

丁家宜喜歡取笑我,比如我的拘謹,不懂得應付他曖昧的調情,又比如,我洗澡還要關著門,可憐我還自以為珍貴無比。而讓他覺得我愚蠢的是,為了另一女人竟然可以犧牲自己和愛的自由,這種友情未免太不可思議了。

他當然不明白。

我與美朵,從小一起在福利院長大。九歲時有人來領養美朵,美朵哭鬧著,非要跟我在一起,結果大人妥協了,決定帶走我們倆。養父母不是非常寬裕的人家,但因沒有生育,對我們倆很是疼愛。我與美朵上了大學,有了工作,在城市裡安了家,而去我還遇上生命中最為相愛的男子,那便是周寧。除了十歲那年發生的意外,我其實更為感激美朵當年的那一場號哭,沒有她,就沒有我的今天。

生活早已教會我,除了懂得感恩,還要學會承受。何況丁家宜,他其實不壞,他天天在嘴上占盡便宜,然而卻因為擔心我害怕而寧可睡在地毯上陪我看恐怖片,他把許多現金隨意地擱在抽屜里,任我取用,他甚至常常熬各種各樣的湯,命令我喝下去,因為他覺得我太瘦。有時候我常常有種錯覺,假如我們以另外的一種方式結識,我們是不是會有一場非常美好甜蜜的愛情。

起初我一直警惕著他的侵犯,甚至想好了要用一具沒有熱情的身體來應付他,抹殺他的勝利感。然而他一直沒碰我,這倒讓我忐忑不安了。

直到有一天,他應酬到很晚回來。我在看碟,丁家宜進來的時候我正在為劇中男女主人公相愛而不能相守的痛苦落淚。他說,你吃飯了沒有。我嗯一聲。他又說,你天天這樣不好。我再嗯。他繼續說,多出門走走。我還是嗯。突然他發作起來,衝上去一腳踢翻影碟機,不容我驚呼,一把便攥住我,把我摁在了地毯上。他來勢兇猛,輕而易舉便攻下城池。而讓我覺得可恥的是,我竟然在其中得到了莫大的快感。當一切結束,我衝進衛生間拚命地把自己洗了又洗,沒有哪一刻似此時,我對自己充滿了憎恨。

從那以後,他偶爾會與我親熱,整個過程我總是沉默不語。然而身體出賣了我,它是那麼盼望他的眷顧,渴求他能給予更多。

唯一的安慰,他從來沒有因此取笑過我,而我知道,從與他肌膚相親的那一刻開始,我與我的周寧,從此永成陌路。然而思念是一種毒,我沉湎於其中不能自拔。這一點丁家宜又說對了,我朝思暮想的就是能回來,哪怕是遠遠地,看上周寧一眼,我已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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