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中的三堂會審——古代老百姓是否被欺壓?他們能否申訴冤屈?

2020-02-29     聽戲APP

戲曲中常見一些審案的橋段,例如秦腔經典《三滴血》,縣官以滴血之法將親父子斷散,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結婚也以滴血之法狀告他們是親兄妹……經過一番波折才平反冤案,全家團聚。這個故事情節曲折,人物鮮活,形象地反映了封建時代商人家庭的矛盾和不幸,揭露了封建官僚的迂腐。

《三滴血》是一堂審案,那「三堂會審」是怎麼來的呢?

「三堂會審」是《玉堂春》的著名選段。劇中講述的是書生王金龍和名妓蘇三的一段情緣。那麼什麼是「三堂會審」,古代真有這項制度嗎?

戲曲《玉堂春》中,南京官家子弟王金龍與名妓蘇三發誓白頭偕老。王公子錢財被盜,潦倒關王廟。蘇三得悉後,赴廟贈金資助,使王金龍得以回到南京。後來,老鴇和山西富商沈延林以假信私下將蘇三賣給沈延林為妾,沈延林之妻皮氏「大娘」與趙監生私通,用藥毒死沈延林,反誣告蘇三。洪洞縣官受賄一千兩,將蘇三問成死罪,解至太原三堂會審。主審官恰為巡按王金龍,遂使冤案平反,王金龍、蘇三得以團圓。


戲曲中的王金龍所任巡按一職,又稱「巡按御史」,是古代官僚機構監察機關的一種設置。

「三堂會審」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共同處理案件的一種制度。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後,在皇帝之下設置三個最重要的官職,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並稱三公。丞相掌政務,太尉掌軍務,御史大夫掌監察。這種體制奠定了中國幾千年官僚政治的基本格局。漢承秦制,監察機構稱御史台,長官為御史大夫。唐代監察機構內部形成嚴密的三院制,其監察制度還有一個特點是御史參與司法審判,重大案件皇帝「則詔下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同案之」。這種制度延續到明清,人稱「三堂會審」。明改御史台為都察院,與刑部、大理寺合稱「三法司」,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凡「三法司」參與審判的稱「三司會審」,習慣的說法便是「三堂會審」。

可見「三堂會審」是從唐代開始的一項政治制度,它是統治機關內部監督的一種形式。類似於現在的檢察機關,但又有不同。現代檢察機關可以直接偵辦官員違法的案件,但不參與案件的審理,而是作為公訴人一方存在。

戲曲分為喜劇和悲劇,喜劇當然皆大歡喜,但悲劇也並不是全悲,像《竇娥冤》、《漢宮秋》、《趙氏孤兒》、《琵琶記》、《精忠旗》、《嬌紅記》、《清忠譜》、《長生殿》、《桃花扇》、《雷峰塔》這些經典的劇目,它們的結局也大都以懲惡揚善為主。

在依法治國的今天,相信我們不會遭受古代老百姓的那些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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