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曄旻
分封諸侯,很大程度上是周公吸取了商紂王亡國的教訓。商代王室通常不直接介入方國部落事務。一旦商王室式微,各地自治的方國部落就會擺脫商朝的控制;當力量對比發生質的變化時,彼此的地位還可能發生倒置,商周關係就是一個實例。紂王到了生死攸關的時刻,商王畿周圍卻幾乎沒有了能夠拱衛安全的「殷邊侯甸」,更沒有足以能與周師抗衡的同姓諸侯鎮守一方(就連《封神演義》里的東伯侯姜桓楚、北伯侯崇侯虎、西伯侯姬昌、南伯侯鄂崇禹也都不是商朝的同姓)。周公親歷過滅商的經過,反其道而行之想來也不足為奇。
實際上,周公東征後所分封的諸侯國遠不止齊、魯、衛、宋這幾個。根據戰國時的學者荀子的說法,當時一共分封了七十一個國,其中同姓(姬姓)占五十三國。這個數字不一定對,但大致總差不多。這些同姓諸侯國的國君是周文王、武王以及周公的後裔,所謂「周之子孫,苟不狂惑者,莫不為天下之顯諸侯」,其中的魯、衛、晉(唐叔,成王弟)、燕(召公)等大國封在原商王畿及其重要與國地區,連接起來形成拱衛周王室的屏障。對此,《左傳》上有個說法,叫作「封建親戚,以蕃屏周」。譯成現代漢語的話,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封同族和親戚做國君,叫他們到各地去建立國家,對周王起屏障的作用。「封建」這個詞其實在西周這時候出現了,它和我們現在說的「封建社會」中的「封建」,意思迥然不同。
周公另一個可以與大規模分封諸侯並舉的措施,就是建立了一整套區別君臣、上下、父子、親疏、尊卑的禮制和典章制度。也就是後世所說的「制禮作樂」。這套宗法制度,與殷商舊制的區別是如此明顯,以至於現代國學大師王國維曾經驚呼,中國古代制度之變,「莫劇於殷周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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