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碧婷向佐婚前協議曝光:婚前協議,是感情中最後一顆後悔藥

2019-09-18     小姨媽呱唧呱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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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偶然刷到一則新聞,有知情人爆料,郭碧婷和向佐已經在義大利低調完婚了。

郭碧婷在微博里也掛出了自己的婚紗照,惹得一眾網友十分羨慕。

從《最美的時光》到《我家小兩口》再到《女兒們的戀愛》,從戀愛到訂婚到結婚,這兩個人看起來終於要修成正果了。

對於郭碧婷和向佐這對銀幕情侶,網友算是非常熟悉了。

一路走來,兩人之間的磕磕碰碰都被廣大網友關注。

比如前段時間在《我家小兩口》里,郭碧婷和向佐就簽訂了一紙婚前協議,兩人對未來婚後事宜進行了第一輪的「討價還價」,

協議中寫明,郭碧婷要打掃自己的房間,家裡養寵物不能超過4隻,共同承擔婚後經濟,婚後要學習對方家鄉語言等等……

這一紙婚前協議,引起了觀察室里一眾嘉賓的討論。

大張偉和杜若溪認為根本沒必要簽婚前協議,而李承鉉和范湉湉則認為有必要做。

不知道大家對婚前協議這件事情怎麼看?

每次談到婚前協議,很多人都會說,

還沒有結婚,就已經想好離婚後的事情,你是愛我,還是愛我的錢?我們結婚,難道就是一場利益交換,那還結婚幹什麼?連這點信任都沒有,還結什麼婚?

婚前協議的存在,難道真的是對婚姻的另一種算計嗎?

在我看來,不盡然。

不合理的婚前協議是一種算計,

合理的婚前協議對婚姻中的你們來說,反而是一種保護。

02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婚前協議,是你們感情中最後一顆後悔藥。

婚姻協議的存在,不一定能保障你們白頭到老,但是可以保障感情破裂時,你們能儘可能全身而退。

之前在論壇看到一個帖子,妻子海芸正在和結婚5年的丈夫阿成鬧離婚,最初的原因是海芸覺得丈夫太過懶惰,不思進取,最後演變成兩人感情破裂。本想離婚,但是兩人在財產分割上卻吵翻天了。

海芸婚後每個月能掙到最低3萬元的收入,占據了家庭收入的絕大部分,海芸認為自己應該分得更多,但是阿成不這麼認為,儘管阿成每個月只有8000收入,結婚期間也有過一段時間的失業,但是他認為婚後共同收入就應該均等分配。

有網友評論海芸太過小氣,曾經是夫妻,何必計較那麼多。

但於情於理,妻子海芸的奉獻更大,婚姻存續時可以共享,但是離婚想要回更多,似乎也說得過去。

就這樣,兩個人吵了幾個月都沒吵出一個結果。

海芸在最後說,年輕時覺得婚前協議是毛病,現在覺得年輕時自己有毛病。

很多人總說,相愛的時候不必計較那麼多,但是很多人沒有想過,不相愛的時候,你還能不能做到不計較呢?

不相愛的時候,別說不計較,大部分人是錙銖必較。

結婚前誰不是掏心掏肺,手裡有塊肉都希望你能吃上一口,但你看看離婚時,多少恩愛夫妻為了一點財產打得頭破血流,

如果每個人離婚時都能好好說話,就不會存在那麼多要打的離婚官司,不是嗎?

婚前協議,特別是財產協議,白紙黑字寫清楚,誰也不惦記誰的,晚上睡覺都會踏實很多。

你要知道,有些時候,婚前協議拘束的從來都不是愛你的伴侶,它拘束的是離婚時不愛你並想方設法侵占你利益的那個伴侶。

你以為談錢會傷感情,但事實上,婚姻里柴米油鹽哪一樣不需要用到錢,等你真的想談錢又談不清的時候,才真的會傷感情。

在《奇葩說》的一期節目中,李誕談到自己對婚姻的理解。

他說婚姻是一個殼,不是我們去保護婚姻,而是婚姻要來保護我們。兩個成年人,要把所有最壞的事情都說好,將婚姻這個殼做得足夠堅固。堅固到什麼程度?要堅固到即使婚姻不在了,它還能保護我們。

什麼意思呢?

婚前把最壞的情況預計到,哪怕到了離婚那一天,我們不用撕破臉面,按照當初我們最愛對方時確立下來的原則,該怎麼分就怎麼分。

當然,除了談錢,婚前協議還可以談家務分工,家庭生活費,子女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等等各種問題,

這些事情看上去瑣碎,囉嗦,但想想,婚姻里隨處可見的又何嘗不是這些小事呢?

我見過有丈夫從來不給家用的,家裡的一切用度,包括孩子的奶粉費、學費、補習費等等全部由妻子負擔,

我也見過婚前口頭約定好婆媳分居的,婚後婆婆卻千方百計搶著要入住,

至於從來不做家務,把所有家庭責任全部丟給妻子的丈夫,就更不用我多說了。

有句話說,先小人,後君子。

婚前多囉嗦,婚後才少吵架。

03

當然,婚前協議書並不是結婚的必選項,

今天寫這篇文章,也不是說沒有婚前協議的夫妻就一定不幸福。

你覺得對方非常信得過,那便不簽,你覺得自己很沒有安全感,那便簽,

說到底,婚前協議,只是夫妻之間的自由選擇。

正如向太在節目中說過的,我沒有簽婚前協議,但是我會把底線告訴他,如果向華強帶女生出去單獨吃飯,我們就馬上離婚。

你看,人家同樣也沒有簽婚前協議,還不是好好的。

但是,你要知道,向太是把自己的底線告訴了丈夫,向華強和陳嵐的婚姻在某種程度上是達成了共識的。

其實,婚前協議也一樣,就是在反覆磋商和妥協中清晰雙方對婚姻的需求。

比如在家務上,雙方可以做多少,比如在帶孩子上,妻子接不接受全職還是丈夫全職,比如過年回家回誰家……

你可以不簽協議,但有些事情必須要有共識。

比如在金錢問題上,達不到共識,隨便結婚就容易出問題。

前段時間,我在追一部韓國綜藝《妻子的味道》,裡面的夫妻陳華和咸素媛就引起了熱議。

丈夫陳華是一位小網紅,家裡也比較有錢,從小花錢大手大腳沒個把門。

妻子咸素媛自小過得艱難,所以從小也養成了節儉的習慣。

在節目中,陳華在逛街時,隨手買了一大包東西,包括一把吉他、女兒的零食玩具還有泡麵。

咸素媛認為現在有孩子了,家裡的開支應該節省,不必要的錢不要花。

陳華卻認為這很正常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

兩人吵來吵去都沒有吵出一個結果,最終陳華發脾氣反問,難道我們現在要飯了嗎?

後來,有朋友找陳華借錢,借300萬韓元。

但是陳華的錢都放在了咸素媛手裡,陳華百般請求,但是咸素媛就是不願意。

陳華認為生意場上,朋友之間有來有往,以後別人才會幫你。

咸素媛認為現在要為家庭著想,自己的錢要握在手裡才安全,

最終,夫妻兩人大吵一架,陳華發脾氣離家出走。

你說,到底是咸素媛的錯,還是陳華的錯。

我說,最錯的是兩個人在婚前沒有達成相同的金錢觀。

還記得早前一則新聞上了熱搜,

妻子用自己省下來的錢買了一個兩萬的包包,但是丈夫卻指責妻子花錢太過隨便,

妻子認為,用自己省下來的錢買包包沒有問題,丈夫認為,結婚之後,夫妻的一方都應該要為整個家庭考慮,

其實,兩種想法都沒有問題,只是匹配上了錯的人。

所以,在我看來,婚前協議不管你簽也好,不簽也好,

男女雙方都要開誠布公地聊一聊,

把婚後的事情一條條列出來,好好了解對方是怎麼想的,

對方愛不愛你,相信你都瞭然在心,否則就不會到談婚論嫁的地步。

你要確定的是,你和他之間適不適合結婚,適不適合生活在一起。

對方在什麼事情上不會退步,你在什麼事情上能妥協到什麼程度,這些都關乎婚後的幸福程度。

知道了,並儘可能不去觸碰雷區,婚姻自然會快樂很多。

與其婚後爭吵不休,倒不如婚前「撕破臉」聊一聊,合得來就在一起,合不來的話,至少你還有退後的權利,不是嗎?

因為愛情,我們決定一生相伴,相互認可與尊重,

但我更希望,

因為合適,我們在婚姻這條路上走得更加堅定,更加坦然,更加長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8dMUSm0BJleJMoPMF9V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