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希元、寧恢校點:《元刊雜劇三十種新校》

2023-09-11     古代小說網

原標題:寧希元、寧恢校點:《元刊雜劇三十種新校》

《元刊雜劇三十種新校》,寧希元、寧恢校對,鳳凰出版社2023年7月版。

內容簡介

《元刊雜劇三十種》是現存元代雜劇的唯一元刊本,保留了元刊雜劇的原始樣貌,具有重要的文獻和版本價值。

此次整理,校點者廣泛吸收學界研究新成果,對之前的校勘破陳出新,進行了全面修訂:1.修改了初文字訛誤;2.補充校例,如「頻婆」補充了數則方誌釋例等;3.修改校例,如《風月紫雲亭》中「恁尊君」,初版「君字,形誤為居」,修訂版改為「原本君,作居,非形誤,音假也」。體現了作者在元刊雜劇整理工作上的進一步精進,對推動元刊雜劇研究的深入意義重大。

目 錄

關張雙赴西蜀夢/關漢卿

閨怨佳人拜月亭/關漢卿

關大王單刀會/關漢卿

詐妮子調風月/關漢卿

好酒趙元遇上皇/高文秀

楚昭王疏者下船/鄭廷玉

看錢奴買冤家債主/鄭廷玉

泰華山陳摶高臥/馬致遠

馬丹陽三度任風子/馬致遠

散家財天賜老生兒/武漢臣

尉遲恭三奪槊/尚仲賢

漢高皇濯足氣英布/尚仲賢

冤報冤趙氏孤兒/紀君祥

諸宮調風月紫雲亭/石君寶

相國寺公孫汗衫記/張國賓

薛仁貴衣錦還鄉記/張國賓

張鼎智勘摩合羅/孟漢卿

李太白貶夜郎/王伯成

岳孔目借鐵拐李還魂/岳伯川

晉文公火燒介子推/狄君厚

地藏王證東窗事犯/孔文卿

承明殿霍光鬼諫/楊梓

死生交范張雞黍/宮天挺

嚴子陵垂釣七里灘/宮天挺

輔成王周公攝政/鄭光祖

蕭何月夜追韓信/金仁傑

陳季卿悟道竹葉舟/范康

諸葛亮博望燒屯/無名氏

鯁直張千替殺妻/無名氏

小張屠焚兒救母/無名氏

附:

醉思鄉王粲登樓/鄭光祖

王季思序

《元刊雜劇三十種》,是我們今天所能看到的從元代流傳下來的唯一元刻本,也是我們今天研究元人雜劇最重要的第一手資料。它如漢魏樂府之於兩晉南北朝詩,敦煌曲子詞之於五代兩宋詞,《永樂大典戲文三種》之於明清傳奇,是我們今天探索詩、詞或南北曲的源流時必讀的書。

《元刊雜劇三十種》

但是這些代表文學史上新生力量的東西,在它們還處於萌芽狀態的時候,就遭到傳統勢力的蔑視,很少流傳。流傳下來的少數篇章由於傳抄傳刻的粗疏,訛文脫字,錯見迭出,遠不如許多名家詩文集易讀,因此也很少有人加以校勘訂正,比較分析。

《元刊雜劇三十種》原來是清代著名藏書家黃丕烈收藏的。清末民初,轉入上虞羅振玉之手。羅氏流寓日本時,借給日本京都帝國大學復刻。其後上海中國書店又根據日本復刻本影印,並冠以王國維的一篇《敘錄》,這部書才逐漸流通。

但這三十種雜劇,都是程度不同的節略本,除曲詞外,有的只保留簡略的科白,有的一點科白都沒有。刻工粗略不堪,訛文、俗體、脫落、增衍,隨處可見。

加以流傳日久,原本模糊,日本復刻本於模糊不清處又留下一個個空白或半邊字。這些情況,使今天有些專門研究宋元文學的學者也望而卻步,一般讀者更少問津。

抗日戰爭前,同學盧前為中國雜誌公司編印《元人雜劇全集》,曾收入《元刊雜劇三十種》中別無他本的十一種,並加以校訂,但並不理想。

新中國成立後隋樹森先生編印《元曲選外編》,收入《元刊雜劇三十種》中不見於《元曲選》及《脈望館鈔校本古今雜劇》的部分,對盧校偶有訂正,仍未能盡如人意。

《元曲選外編》

一九六二年,鄭騫先生的《校訂元刊雜劇三十種》在台北出版,學者才有可能看到《元刊雜劇三十種》全書的整理本。鄭氏在書前刊載《校訂凡例》二十條,在每劇後附載《校勘記》,見出他校訂工作的認真。

在校訂這三十種雜劇時,他還有兩點發明:一是糾正王國維在《敘錄》中因元刊《古今雜劇》原題「乙編」,從而推斷「必尚有甲編」之誤。其實黃丕烈藏書依版本分類,以宋刻本為甲編,以元刻本為乙編,並不如王氏之所推想。二是他依據《脈望館鈔校本古今雜劇》中《王粲登樓》一劇上的何煌校記,整理出一本在元末流傳的《王粲登樓》雜劇的節略本,附錄在全書的末尾。這使今天學者在《元刊雜劇三十種》之外,又增加了一種探索元劇原來面目的重要數據。

目前我要向讀者介紹的《元刊雜劇三十種新校》,是蘭州大學中文系副教授寧希元同志的著作。在我認識寧希元同志之前,就從《蘭州大學學報》上讀到他整理元刊雜劇的論文,他對自己幾年來校勘元刊雜劇的工作,提出了一些總結性的意見。

蘭州大學出版社版《元刊雜劇三十種新校》

他說:

《元刊雜劇三十種》多為孤本,沒有別的副本可資比勘。在這種情況下,對它的校理,不能不更多地採用本校法。就像吳縝之《新唐書糾繆》、汪輝祖之《新元史本證》那樣,充分利用本書以校本書。即通過有關材料的綜合排比,考其異同,互為佐證,以正其誤。……其目的在於通過這一方面的綜合研究,考察元人用字習慣,進而歸納出若干條例,為《元刊雜劇三十種》等民間刊本書籍的校理,作一些準備工作。

又說:

為了減輕學習上的負擔,歷代勞動人民在精簡漢字方面,創造了不少經驗,其中最基本的有二條,即字音的通假和字形的簡化。在字音的通假上,只要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原則上都可以通假。就是說,民間用字的傳統習慣,是重音不重義。這就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有音無字的困難,突破了形義文字的局限。在字形的簡化上,就是寫字就簡不就繁,大量地創造和使用簡字,來代替難寫難記的繁體。……

元代的情況,也是如此。蒙古起自漠北,其始本無文字,對漢字的使用,也比較隨便。有元一代的典令、詔書、碑板、文記,多半使用口語,其中就有不少同音相假和簡筆字的出現。這個特點,同樣也反映在《元刊雜劇三十種》等民間刊本書籍中。所以,整理元代典籍,不突破假借這一關,不研究當時的簡體字,是很難行通的。

這些意見,不僅對校勘元刊雜劇有用,對整理宋元以來其他民間通俗讀物同樣適用。

《全元戲曲》

今年春季,中山大學中文系接受教育部的委託,舉辦「中國戲曲史師資培訓班」。寧希元同志遠道來穗,攜所著《元刊雜劇三十種新校》校本見示。我讀了其中部分雜劇的校勘記,有不少地方訂正了盧、隋、鄭三家的誤校之處。

這首先由於寧希元同志在長期校勘元劇中,由博反約,概括出字音通假和字形簡化的通例;又反轉過來運用這些通例,以簡馭繁,解決了向來學者未能解決的大量校勘上的問題。同時還由於有盧、隋、鄭三家書的先出,使他能夠有所比較別擇,從而博收廣取,後來居上。

但是對《元刊雜劇三十種》的整理,校正文字,分清句逗,雖然是它開始的必要的一步,但絕不是它最後的也是最有意義的一步。

我在校訂《元刊雜劇三十種》的過程中,曾經企圖將其中部分不見於《元曲選》及《脈望館鈔校本古今雜劇》中的優秀劇目,如關漢卿的《詐妮子》、石君寶的《紫雲亭》、宮大用的《七里灘》等,詳加校訂,並根據曲詞及刪節後的科白,探索劇中人物故事梗概,寫成定本。這不僅有便於探索元劇源流的學者,對一些試圖改編優秀古典劇目,使它在今天的舞台或銀幕上重現的作者同樣有用。

一九五八年,我在《戲劇論叢》第二輯發表的《〈詐妮子調風月〉寫定本說明》即是嘗試之作。它對後來各地方劇團演出的《燕燕》和西安電影製片廠根據《詐妮子》改編的電影劇本,都有過影響。後來我雖然因有別的任務,中止了這個工作,不無遺憾。

但我想在寧希元同志的書出版之後,進一步掃清了讀者在文字句逗上的障礙,這些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優秀劇目,必將有人為之目擊神追,從而根據合理的推斷和創造性的藝術構思,為它們披上一件件彩墨斑爛的歷史外衣,使之重現於我們的舞台和銀幕之上,像甘肅省歌舞劇團根據敦煌殘留的壁畫創造出《絲路花雨》的大型舞劇一樣,這絕不是不可能的。

王季思

一九八〇年六月六日

王季思先生

吳小如序

寧希元同志和我是老相識了。三十年前(一九五七年)希元來北京大學中文系進修,我曾忝為導師。相處雖不甚久,而希元執禮甚恭,這在當時確實使我感到惶恐。因為我雖痴長希元幾歲,卻也剛剛步入中年,多少還有點自知之明,深慚不足為人師表。

一九七九年,我應邀赴蘭大講學,又與希元相見。由於不服水土,我在蘭州連續病了幾次。承希元伉儷多方照料,親如一家,使我在客中感到非常溫暖。此情至今難忘。昔年侍葉聖老座,聖老曾對我談及世風丕變,求一「今之古人」已甚難得,而我在蘭州短短兩三個月時間,卻發現希元之為人確有「古」風,使我油然起敬。這正是我們之間加深友誼的主要關鍵。

《中國古代戲劇選》

校勘古籍是專門之學。它不僅要求校出古書的各種版本的文字異同,要緊的是從中選擇哪個字或詞是正確的,指出哪個字或詞為什麼是錯誤的,即所謂「勘」。勘者,勘誤之謂。

昔清人阮元撰寫《十三經校勘記》,並非單純的現象羅列,實是一部學術水平很高的專著。近人陳垣先生著《沈(家本)刻〈元典章〉校補》和《元典章校補釋例》,指出沈刻本的誤處達一萬二千餘條之多,並為校勘學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新體系,至今猶足為古籍整理工作者的楷則。

可見要把一部問題很多的古書校出水平來,實非易事。校古書難,校元刻本古書則更難。這個道理,在希元同志的自序中已經提到。因為元人刻書太隨便,版本質量太欠講究,錯別字、異體字、俗寫字都特別多。加上翻印、仿刻和年久爛版等種種因素,就更增加了校讀者的困難。

但希元之校《元刊雜劇三十種》,其難度還遠不止此:

一、元雜劇是文學作品,押韻的曲文無異於古典詩詞,要想校得正確無訛,必須通辭章之學,其中包括對古典詩賦詞曲寫作技巧的掌握和歷史典故的運用知識;

二、元代方言俗語的詮釋也是一種專門之學,要想讀懂弄通,絕不比讀先秦古書或敦煌變文容易,這就需要有語言學、訓詁學、方言學方面的堅實基礎;

三、從希元的校訂工作中不難看出,這部由拼湊而成的所謂「元刊本」,有一些其他版本的書籍從未出現過的特殊情況,如形聲字的省借、待校字的符號等等。這些特有的例外,如果不躬行實踐,是連猜都猜不出它的正確答案的,更不必說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可靠結論了。

《日本藏元刊本古今雜劇三十種》

希元做學問,一絲不苟,其孜孜矻矻之勤,我是比較了解的。他不辭勞苦,深入細緻地爬梳比照,幾乎每字每句都反覆推敲,才取得了目前這樣一部相當豐碩的成果。

尤其難得者,希元在校訂工作中,既不貪功掠美,也不文過飾非,對前人已校出的條目字句,是則是,非則非,筆則筆,削則削,始終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為這一專門的學術工作添磚加瓦。

這不僅反映出希元治學的根柢,也體現了他的學術道德和做人品質。他既能從善如流、虛懷若谷,又絕不諱疾忌醫或投鼠忌器。這部新校本儘管還不無可商榷之處,卻完全能看出希元勤奮的好學精神和謹嚴的治學態度。

我常說,初學作學問,不怕鑽牛角尖、走彎路,就怕投機取巧、找捷徑;不怕犯錯誤、出硬傷,就怕追時髦、趕浪頭;不怕過於自信、固執己見,就怕看風使舵、朝四暮三。以我個人多年來讀書的親身感受,希元此書問世,對當前的學風、文風似乎會起到一定的「整風」作用。這並非我危言聳聽,而是由衷之談。

鳳凰出版社影印本《元刊雜劇三十種》

希元此書還有一個特點。他整理這部《元刊雜劇三十種》,最初只是校訂字句,並未進行注釋。但他的校勘工作是建築在疏通文義的基礎之上的,只要讀來文從字順,那麼所校訂的字句其可信程度也自然達到近於正確或完全正確的地步。

反過來說,如果校訂無誤,文字必然能讀得通而毫無牽強穿鑿之病。因此,為了說明他校勘時的取捨的理由,他在校語中自然而然就加進了一些注釋字句和疏通文義的話,這樣,此書雖不稱為「校注」,而實際卻兼有注釋之用和疏義之功。這就不僅使讀者可辨明和是正字句上的訛脫舛誤,而且還幫助讀者和研究工作者讀通了、看懂了全劇的內容。

這就比一般只羅列各種版本文字異同的校本有了更大的使用價值,同時也體現了校者本人的學術水平和文化素養。所以我應提醒廣大讀者同志,這不是一部純技術性的校本,而是增加了原作可讀性的科研成果。

幾年以前,希元這部校本的初稿曾擺在我手邊較長時間,我也曾檢讀過部分校稿,並提出了個別的具體意見。

這次定稿付印,據希元說,他不僅參考了先於他成書的鄭騫校本,而且正由於書稿一直無處找到出版機會,便重新修訂增刪,吸收了後於他完稿而出版的徐沁君先生校本中的優點,並否定了部分缺陷。譬如積薪,後來者自然居上了。用希元本人的話說,他這部新校本幾乎等於重新寫過的另一部書。

為了找我寫點什麼,希元把此書的部分校稿又一次寄給我,目的是怕我只說泛泛空話。不巧得很,今年九月下旬,我因疲勞過度,致使左眼球下方的一個較大的血管突然綻裂。雖未影響視力,但來勢太猛,左目的白眼球一時竟完全被紫紅色血塊瘀滿,醫生堅囑不許看書寫字。

《吳小如戲曲文集全編》

休息了十天,終於因為既要講課,又要輔導來進修的外國學者,雖暫告痊癒而再度出血,至今還未徹底恢復。希元的校稿我便無法從頭到尾逐字細讀,這篇《題記》也確實無力細緻認真地對原著詳加評議。

儘管如此,在我粗枝大葉地披覽之餘,還是發現了幾處可商榷和可補充的地方。姑且寫了出來,供希元和讀此書的同志們參考。

一、《西蜀夢》第一折校文第一條「編席」,作者說:「元代北方方音讀若pian。」其實直到今天,廣東方言「編」還是讀「篇」音的,如說「編輯」,即言「pianji」。

二、同劇第三折校文第二十七條「飢鴉奪」,作者說:「鄭本(小如按,指鄭騫校本)『朵』字未改,雲:『今北方俗語猶謂啄為朵,讀陰平聲。』」而作者據《水滸傳》第四十六回「原來卻是老鴉奪那肚腸吃」以為「朵」字當作「奪」。其說是。然鄭校不改,亦不為無理。

按,「啄」字見「覺」韻「知」紐,故今音「啄」讀zhuo。然古知、徹、澄紐與端、透、定紐字本可互讀,故「啄」至今有duo音。《水滸傳》之「奪那肚腸吃」,非爭奪之謂,而是啄食之意。故鄭校以「朵」為「啄」非為無理,寧校改為「奪」,而不言為「啄」之同音假借,猶相去一間也。

《覆元刊古今雜劇三十種》

三、《拜月亭》第一折校文第十七條「精俐」,原作「耿俐」,作者引《中原音韻》與《畿輔通志》卷七十二,以為「耿」本讀作「景」,故以為「精」之假借字。

今按,清末梨園舊例,有「前台不言geng,後台不言夢」之說。故讀「更」「庚」為「jing」(入人辰轍則為jin矣)。其實豈獨不言「geng」而已,即「衡」「橫」(heng)在清末京昆演員口中猶讀xing(入人辰轍則為xin)也。

如裘桂仙讀「屍橫遍野」為屍xin遍野」,楊小樓念《夜奔》「愁雲低鎖衡陽路」為「xin陽路」,龔雲甫讀「禰衡」為「禰xin」,譚鑫培、陳彥衡讀「年庚月」為「年jin月」(譚、陳之傳人韓慎先、言菊朋猶如此),皆是也。故作者所校似較有理。然「耿」「景」與「精」不同紐,「耿俐」是否為「精俐」,恐尚有待於進一步研究。

四、《單刀會》第二折校文第三十一條「席篾兒」,作者以為「即編制蓆子的細篾片」,近是。

然字實當作「笢」,《說文》釋為「竹膚也」,王念孫《廣雅疏證》卷十上釋作「竹外青皮也」。笢又轉為「篾」「 」字,《一切經音義》卷十引《聲類》:「今蜀土及關中皆呼竹篾為 。」音彌,其音符即「邊」字之音符也。參見拙著《字義日札》。故作者言:「蓋『篾』元代北方方音讀若『彌』。」亦小有誤。讀「彌」者乃「笢」之音轉,「 」之本音,與「篾」之讀音猶相去一間也。

上述諸條,不過是一些瑣碎意見,聊為芹曝之獻,以答希元的一片盛情而已。統觀全書,則此微疵絕不能掩其大醇,小瑕固不足以害其為美玉(至於我談的是否為疵為瑕,尚可討論),所以不憚煩而略加陳述,一以表示我與希元並不見外,更非好話多說,一味對熟人吹捧;二亦表示見仁見智,本治學者之優良傳統。今則談學問亦只報喜不報憂,識捧不識罵(其實有話直說,去「罵」甚遠,且根本與「罵」不是一回事),乞人撰序,往往為了借重他人名聲,抬己身價,只願諛辭充耳,不愛善意批評。

《古本戲曲叢刊》本《元刊雜劇三十種》

我因深知希元,他找我在他的大作上面寫點什麼,無非由於我們過去的友情,以及我同這部《元刊雜劇三十種》有著千絲萬縷的因緣遇合,才願我在他的大作上面留下一點鴻泥爪印。所以我也就直來直去,有什麼說什麼了。

最後,對希元還提一點期望,即盼希元早日把今存全部元人雜劇進行校訂(能加箋注就更好),使讀元曲者能得到一部真正完善可讀的本子,則其功德之無量,又非獨希元個人成就之大小所能比擬的了。

吳小如

一九八七年十月,北京

自序

《元刊雜劇三十種》,自明李開先以下,迭經名家收藏,閉秘不為人知幾四百年矣。清末,此書始由羅振玉、王國維發現。一九一四年,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據以仿刻,題曰「覆元塹古今雜劇三十種」;越十年,上海中國書店又據日本仿刻本影印,改題「元刻古今雜劇三十種」。

《元人雜劇全集》

自是以後,漸顯於世,為國內外學者所重視。惟原書出自坊刊,讎校不精,訛誤實多;元代通用之省文別字,又多為今人所不解;加之古今音讀之出入,原本中假借字識讀的困難等等,故終不能普遍流傳,供一般讀者賞析之用。近世學人,偶稱引此書,於原本謬誤之處,間有是正,亦多牴牾難安。校勘之作,豈可忽焉!

一九三五年至一九三六年間,盧前先生編《元人雜劇全集》,取校斯書凡十一種;一九五七年,隋樹森先生編《元曲選外編》,又取校斯書十四種。二家所校,除復見者外,共十六種,已過全書之半。

雖所校未能盡如人意,然蓽路之功,實不可泯。一九六零年前後,我在授課之餘,偶涉元曲,即由二先生之本,檢校原書。披閱之下,惟覺荊棘叢叢,迷惘而不知所歸,不禁廢書而嘆。

深憾如此重要之典籍,雖由仿本之力得行於世,實仍沉淪於混沌榛莽之間。斯時惟願海內學人,有真知真好者,能繼盧、隋二先生之後,續校全書,以惠讀者。

自此以後,我對元曲興趣漸濃,但僅限於隨意瀏覽,故所得甚少。一九六二年起,始知自悔,發願由基礎做起,乃竊張相先生《詩詞曲語詞彙釋》之義法,以治元曲方言俗語。

《詩詞曲語詞彙釋》

每有所獲,隨手揃記;後有所正,前即棄之。凡遇不解之惑,或索解於群書,或求教於師友,每得一解,欣然自喜。其間亦多有窮思冥索而終未能得其解者。雖未能解,而日日不忘於心懷,時時思得其解,自覺亦別有其趣在焉。

時日既久,所積漸多,於元曲語詞,亦略有所悟。復又念及《元刊雜劇三十種》一書,既未見他人之校本,何不自理?遂不揣淺陋,狂簡而有述作之志。不意十年擾攘,不遑寧處,因循敷衍,一字未成。

直至一九七六年以後,漸理舊業。自以平日覽涉所得,棄置未免可惜,始下決心,校理全書。兩三年來,無暇旁顧,日日羅致各本,比勘異同,校其是非。惟校勘之作,錯綜為用,牽涉至廣,勢難一蹴而臻於美善。故雖三易其稿,終未愜心,不敢自以為是。

今春,王季思先生於中山大學主持「中國戲曲史師訓班」。同學十餘人,皆國內各院校久治小說戲曲者。余以菲才,得預末席,聽講之餘,每以校勘中疑難種種向先生請教,多得確解。

重訂增注《中國十大古典悲劇集》

先生又以平日手校《古今雜劇》(中國書店影印本)相示,眉端校語極多。以此知先生校勘此書,校非一時,亦非一過。如《調風月》一劇校後自識雲:「三十年(一九四一)九月七日,時將赴廣州。」又識雲:「五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時發京廣車中。」先生以十餘年之精力,日理此書,故所見多有獨到之處,余亟一一采之入校。四稿成於南國暑月之天,又承先生細心磨勘,詳為訂正,復蒙賜序,冠諸篇首。先生與我,何厚愛焉!

四稿寫完後,又從王季思先生處假得鄭騫先生大著《校訂元刊雜劇三十種》。此書雖早於六二年在台北出版,但由於人事隔絕,晚至十八年以後,才有機會見到。撫卷思人,能無感慨!

鄭先生的校本,我在進一步修訂四稿時,反覆拜讀,愛不釋手。深嘆先生之功力,遠非旦暮所能致,亦非精於曲學、勤於鉤稽、善於類推者所能及。其於是書,厥功至偉,自不待言。

因取先生所校,訂正拙稿不當之處若干。特別在調名的體認、曲律的勘定,以及佚曲的增補幾個方面,取用實多,不敢掠美。至於聲音假借、文字是正、名物辨析之處,則拙稿與鄭先生所校多有出入。其相合者,則改而從之,深喜個人一得之見,竟能與先生千里符契;其不合者,則略申己說,似亦可補先生之未備。

拙作修訂出版之際,中華書局推出徐沁君先生《新校元刊雜劇三十種》一書,蒙北京大學吳小如師的關心,為我特從中華內部購得一部,得以先睹為快。

《新校元刊雜劇三十種》

我用了一個月的時間,仔細拜讀了徐先生的大作,深感先生於《元刊雜劇三十種》一書,用力實多,有不少地方都是遠邁前人的,宜為斯書之功臣。拿徐先生的大作和拙稿兩相比勘,先生之作,實可糾正我的錯誤荒謬種種不當之處凡若干條,這是我衷心感激的。但是,在我的書稿中,確實也時有鄙見為先生所未及。

除以上諸先生外,我在校勘「三十種」過程中,直接或間接的採用時賢著作者,亦復不少。其中,有關於曲學的,也有關於語言文字或其他方面的。至於平日請教問難,得力於南北師友者,則更不能悉記。藉此機會,一併表示謝意。

清人言校讀古書,須當審諦十事,首曰「通訓詁」。而訓詁之通,端在知音。故段玉裁曰:「治經莫重於得義,得義莫切於得音。」(《廣雅疏證序》)治古書固應如此,治《元刊雜劇三十種》等民間刊本寫本書籍更應如此。

《廣雅疏證》

根據前人整理古書之經驗,我在校勘「三十種」的過程中,比較注意於審音正讀的工作。歷代民間用字的傳統習慣,多用字音來表字義,是重音不重義的。故民間寫本中的假借現象,遠較文人寫本為多。

雜劇在元代,又是流行全國的劇種,刊本有南有北,經過不斷地傳抄、轉刻,自然語音歧出,產生了大量的方言異讀現象。假借多,異讀多,是《元刊雜劇三十種》的一個最顯著特點,也是校勘工作中的最大的難題。

從總的方面來說,我們今天普通話的音讀與元人出入不大。但仔細考校,兩者之間仍有很大的差別。試以《中原音韻》所收各字與《新華字典》相較,即可知其端緒。如誤以今讀而理元曲,非誤假借為本字,即認假借為錯字;非望文以生義,即奮筆而亂改。結果愈校愈誤,愈理愈亂,終無徹底澄清之日。所以,校理元曲,亦當以審音正讀為先。

在這方面,《元刊雜劇三十種》中所保存的大量的假借字,無形中為我們提供了極為可貴的第一手數據,特別在方音異讀方面,遠非《中原音韻》所能得賅。

為了審音正讀,我把見於元刊小說戲曲中的假借字,匯為一編,以現代普通話音讀為序,每字先列今讀,次標元音,末舉實例二三以證之。其間,如有見於先秦古籍、隋唐變文,或明清以下之有關語音數據者,亦必一一附錄,以資考鏡。

《元刊雜劇三十種復字詞彙研究》

通過這些材料的綜合排比,探索元代方音異讀的現象,往往能從聲韻的變化中,悟其通假之音理。音讀既定,循音求義,由義得形,所改自能差如人意。如在「三十種」中,聲類之「波」與「坡」,「得」與「特」,「哥」與「科」,「基」與「欺」,多得通假;韻類之「支思」與「齊微」,「真文」與「庚清」,「寒山」與「桓歡」,多可合用。執此以求,可以解決一系列同音假借在校勘上的問題。

實踐證明,民間刊本中的假借,往往最能反映一個時代語音的實際,在一定意義上來說,它是當時人民的活的有聲語言的摹寫。有別字而無訛音,是我對《元刊雜劇三十種》等民間刊本中的假借字的基本認識。所以拙稿中,少有傳統的「音誤」或「音近而誤」的說法。

由假借而得音讀,由音讀而得文義,由文義而得本字,這是我在校勘中處理假借字的途徑和方法。

校勘,自應廣儲副本,以資比較。這樣,可以擇善而從,避免主觀武斷、妄改舊文之弊。但《元刊雜劇三十種》至少有一半為海內孤本,根本沒有他本可供參校之用。孤本多,參校資料少,也是校勘工作中遇到的難題之一。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株守原本,不思另取蹊徑,雖終日冥思苦想,亦將無所施用其功。為了擺脫這個困境,取得更多的校勘上的證據,自不能拒絕間接材料的使用。特別是同一時代、同類性質的民間刊本書籍,往往在語言文字、修辭語法各個方面,有其共同或近似之處。愈是原始的、未經文人整理的民間刊本,這個特點就表現得更充分、更顯著。

《校訂元刊雜劇三十種》

如果能對有元一代的人民語言,從詞彙、語音、語法、修辭各個方面進行綜合性的研究,從中歸納出一些帶有普遍性、規律性的條例來,以之用於元曲的校勘,將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在校勘過程中,限於水平和精力,未能完全做到這點。僅就平日泛覽之所得,將宋元明雜劇戲文以及元刊話本中的詞彙,作了一點粗疏的排比工作;並間及馬王堆帛書、敦煌寫本,以及近年來各地方言調查資料,凡可與「三十種」之語詞相互發明者,雖片言隻語,亦必一一摘錄。

僅此一點,在校勘中,即獲益非少。如「鐙靻皮」,得解於敦煌《俗務要名林》;「席篾兒」,見之於《河北省方言詞彙編》(一九六〇年油印本);「步砌」,則旁證於南戲《張協狀元》。

另外,有些疑難問題,則是通過元曲中有關語例的通盤模擬才得到解決的。如《趙氏孤兒》一折混江龍曲:「為王有功的當重刑,於民無益的受君恩。」從文義上看,完全可通,似乎毫無問題。

但實際上,上句的「王」字當是「國」字省體。因為一來敦煌寫書中早有這樣的省例,二來「為國於民」(或「為國於家」)實為元人之常語,屢見於雜劇和散曲中。故《趙氏孤兒》不當例外,自然也應回改為「為國於民」。

當然,這些間接材料的使用,自應慎之再慎。非有確鑿之證據、充分之理由,萬萬不可輕易改動原文。但網羅一代語言數據,注意詞彙和語例的模擬,由文見例,據例校文,仍是校勘上不可忽視的方法之一。

《全元曲》

除了文字以外,一個時代的寫書符號的辨認,也是極為重要的。就「三十種」來說,如諱文符號,原本每遇「皇帝」「聖旨」字樣,或偏諱之字,作「皇」「聖」,或二字全諱作「」。以往各家校本,於此雖間有是正,但因為都沒有認識到它確為當時約定俗成的諱文符號,所以校與不校,頗費斟酌。

特別是二字全諱符號,則多有失校或誤校之處。再如重文符號,原本多省書作「 」或「 」,各家校本亦多有誤作「二」字或「又」字者。比較麻煩的,還有文字待勘符號的辨認。唐五代以來,多寫作「卜」,謂之「卜致」(《愛日齋叢鈔》引趙景文說)。《元刊雜劇三十種》中,本來就含有一部分待校本,原抄者於文字有疑誤之處,多塗去誤字,旁註符號作「卜」,以便日後據別本校改。

可能是書坊主人牟利心切,急於出書,偷省了這步工作,草率開雕。結果刻工不識,多誤改為「人」字或「一」字,竄入正文。僅《老生兒》《鐵拐李》《范張雞黍》《替殺妻》《小張屠》五劇,這類錯誤即不下一百餘處。在另外一些劇本里,還有誤「卜」為「十」、為「了」、為「下」、為「不」者。

《元刊雜劇研究》

這些錯誤的產生,大多由於寫書人不規範的寫法所引起。元雜劇的寫本,即當時流行於歌樓劇場之掌記,今日雖不可得見,但在此以前的敦煌民間寫本具在,其文字待勘符號,有時作鉤如「 」。有時加點似「 」,種種歧異,出於吾人常想之外。

由此聯想,元代民間寫本,大致亦當如是。這種誤改文字待勘符號的情況,鄭騫先生也有所察覺。故云「此刊本每以人字或一字代任何字」,惜未深究,故所正不多。拙稿凡遇此類情況,或據別本,或依文義,酌情改補。至於無從改補之處,則一律闕疑俟考。這樣比較符合或接近原本面目,未知然否。

在底本的選用上,以往各家所據均為仿本。仿本雖然字跡清晰,比較悅目,但一經轉刻,錯誤滋多。特別是原本中漫漶洊損之處,有不少本可根據他本或上下文義辨識的,仿本多半徑刪或空缺,使這些文字失去了校補的機會。

盧、隋二家校本之所以得失相參,部分原因即出於此。鄭本較晚出,雖據原本影印本修正了一些錯誤,但並不徹底,基本上仍是據仿本立說的。故校勘記中所云原本如何,實際並不如何,所校之誤亦多系仿本之誤而非原本之誤。更有因仿本之誤而誤的。由於底本選擇不當,結果以訛傳訛,去真愈遠。

這一點,雖然由於過去條件的限制,不能苛求於諸位先生,但還是應該予以說明的。我在校勘之初,曾據原本細校仿刻,發現仿本許多缺陷,實難憑信,故嚴格以《古本戲曲叢刊》之影印本為底本。這樣,就少走了一段彎路。

《元刊雜劇三十種研究》

除「三十種」外,何煌校錄的李開先抄本《王粲登樓》雜劇,確有其不可忽視的價值。今本鄭先生之意,重加校訂,附於全書之後,以供研究元曲之用。

余承諸先生之後,續校《元刊雜劇三十種》,本據各家之成說,補其千慮之一失。冀對原書之校理,稍稍有所匡益耳。草草之作,自多疏陋。惟望海內學人,隨時加以指正,是所深望焉。

一九八〇年十二月於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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