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新規定來了! 2類房產無法過戶,即使獨生子女家庭也不例外

2021-01-07     遠舒

原標題:房產繼承新規定來了! 2類房產無法過戶,即使獨生子女家庭也不例外

房產繼承新規定來了! 2類房產無法過戶,即使獨生子女家庭也不例外

國際經濟大放水,導致貨幣快速貶值,物價進一步上漲。專家學者也都紛紛表示,2021年將進入經濟「大通脹」階段。

對於普通人來說,今後賺錢很難,要想留住錢就更難。在通脹階段下,把錢拿在手中並不划算,因為貨幣會在悄無聲息中不斷的貶值,比如前幾年15塊錢能買一斤肉,但現在不行了,一斤肉至少要20-30元一斤,這就是肉越來越貴,而貨幣卻越來越不值錢。

為了防止貨幣貶值帶來資產縮水,有錢人就會找各種渠道進行投資,比如買房就是一種。

不可否認,在嚴格的樓市調控之下,房價已經失去了大漲的可能性,炒房再也難以快速賺到錢,但是畢竟房價依然高企,房子仍然屬於重大固定資產,即使升值的屬性減弱了,但其保值的能力還是很強,手中持有房產的人同樣可以很好的通過房產來抵禦貨幣貶值帶來的資產縮水。

沒有辦法,這些年國民家庭的70%的財富全都投入到了房子上,房產在家庭總資產里的占有率極高,致使人們對房子的關注度不會再短期內降低。

通過央行發布的相關數據報告可以得知,我們城鎮居民家庭住房擁有率高達96%,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比例為58.4%,擁有兩套住房的家庭比例為31.0%,擁有三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比例為10.5%,戶均1.5套住房。這些房子拿在手中,住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作何用途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房子一如既往的屬於老百姓家庭的核心資產,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關於房子的政策規定的調整和變化,我們一定要及時了解和掌握。

時間已經來到2021年,《民法典》已經開始正式生效,其中有一項房產繼承的新規定! 2類房產無法過戶,即使獨生子女家庭也不例外。

首先,要解釋下為什麼說獨生子女家庭也不例外,原因是新的規定對房產繼承產權的要求更加嚴格規範,其中哪怕是獨生子女家庭也需要對房產的繼承權有明確的歸屬劃分,比如通過過戶或者立遺囑的方式合理繼承,否則後期就有可能涉及到房產繼承糾紛問題。

在新規定下,2類房產無法過戶。

1. 沒有明確繼承歸屬的房產

舉個例子:小李是獨生子,父母過世了,留下一套500萬元的房產,就在小李著手辦理房產過戶的手續過程中的時候,相關部門人員告知他無法全額繼承遺產,小李瞬間懵了,家裡就他一個獨苗,繼承父母的遺產還能有什麼糾紛嗎?

詢問後才得知,小李的父母沒有把房產過戶給小李,生前也沒有立遺囑,導致後面發生這種情況。

按照規定,小李的奶奶還在,他奶奶也是第一繼承人,等到未來奶奶過世了,奶奶的遺產第一繼承人還有小李的大伯和姑姑們,這就意味著他們也能繼承小李父母留下的遺產。

2. 農村宅基地和城市公有住房

農村的宅基地城市共有住房的產權都歸集體所有,個人只享有使用權,無法擁有產權,因此也無法正常辦理房產過戶。

不過,相關部門在2020年已經做出過明確回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由城市戶籍的子女依法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因為宅基地上面建造的房子的產權歸個人所有,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只要房子在宅基地就能繼續使用,一旦房子不在也就同時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目前,值錢的房產還是以城市的房子為主,但有句老話叫「30年河東30年河西」,當我國城鎮化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後,就會迎來逆城市化階段,即使農村的房子不能賣,到時候一樣也值錢。

其實這種現象大家能夠感受得到,越來越多的人都厭煩了住在城市裡的高層房子,又開始嚮往獨門獨戶的生活狀態,希望能夠在城郊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居住空間,而農村走出去的新城市人也愈發意識到保留農村房屋的重要性,但凡家裡還有老人的還會花錢再建一套結實而又舒適的大房子,或者重新修繕加固農村的空置老房,都儘可能的留住未來花錢都買不到的房產。

感謝各位看官的閱覽,支持的朋友不妨一鍵三連!再留下您的觀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5nq-3HYBF7MU6wDEL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