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人考:楊炎正(5)

2023-06-26     小樓聽雨詩軒

原標題:宋詞人考:楊炎正(5)

鍾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現任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古文獻整理研究所所長,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兼任國家留學基金委「外國學者中華文化研究獎學金」指導教授,中國韻文學會榮譽會長(原會長),全球漢詩總會副會長,中華詩詞學會顧問,中央電視台「詩詞大會」總顧問、《小樓聽雨》詩詞平台顧問、國家圖書館文津講壇特聘教授等。曾應邀在美國耶魯、史丹福等海外三十多所名校講學。

編者按:

本文是鍾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准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

宋詞人考:楊炎正(5)

水調歌頭

[宋]楊炎正

把酒對斜日,無語問西風。胭脂何事,都做顏色染芙蓉。放眼暮江千頃,中有離愁萬斛,無處落征鴻。天在闌干角,人倚醉醒中。〇千萬里,江南北,浙西東。吾生如寄,尚想三徑菊花叢。誰是中州豪傑,借我五湖舟楫,去作釣魚翁。故國且回首,此意莫匆匆。

楊炎正,南宋知名詞人,與辛棄疾有交遊。但《宋史》及清·陸心源《宋史翼》都未為立傳。《全宋詞》楊炎正小傳較簡略,於其事跡未能盡備。特予輯補。

楊炎正,號西樵。吉州吉水縣人,宋南渡初忠臣楊邦乂之孫。寧宗慶元二年至五年四月前,道州寧遠縣主簿。五年四月前至七月,荊湖南路安撫使司幕職官。同年八月前,待除主管尚書省某部架閣文字。十月,待除令被論寢罷。

寧宗嘉定三年(1210)八月前,已任大理寺司直。八月,被劾,與在外差遣。

《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三之四四曰:嘉定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大理寺丞沈繹、大理司直楊炎正並與在外差遣。以臣僚言繹頃宰畿邑,動違三尺;炎正濫預朝行,處心浮躁。

按,所謂「濫預朝行」,大意是說不配在中央朝廷任職。所謂「處心浮躁」,不啻是說他不安分守己,熱衷於鑽營,謀求官職升遷。

嘉定三年(1210)八月後至六年(1213),權通判靜江府。

宋·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八〇《華容縣丞奉議郎致仕沈君墓志銘》曰:故奉議郎致仕沈君諱連。嘉定二年舉進士。三年,大理卿張孝曾為國信使,辟君為屬。還,循從事郎,調太平州司戶參軍。未上,丁母憂。免喪,調靜江府司法參軍。君姿稟端粹,早有庠校聲。大理沒於使事,君諏經訂律,動合軌程。館伴使驚異曰:「南朝士大夫精練若此!」試吏為法官。常平倉前後以緘鐍相授受,詰之,吏曰是腐不可校,故未嘗孰何之。君請閱實其數,以新易陳。會郡貳楊炎正亦主其議。

按,「郡貳」即州、府通判之別稱。由此可知,楊炎正曾任通判靜江府的差遣。欲知其何時擔任此項差遣,首先須對沈連調任靜江府司法參軍的時間加以考證。

竊考《沈君墓志銘》中的「嘉定」,實為「嘉泰」之訛。

元·佚名《宋史全文》卷二九下《宋寧宗》二曰:甲子嘉泰四年九月壬午,遣大理少卿張孝曾賀金國正旦。

又,《宋史》卷三八《寧宗紀》二曰:嘉泰三年九月己丑,遣張孝曾使金賀正旦。

以上兩條,都明確記載宋朝廷派遣張孝曾出使金國賀正旦(按,即今春節)的時間是「嘉泰」而非此後的「嘉定」,但一作「嘉泰四年九月」,一作「嘉泰三年九月」,相差一年。

又,《金史》卷六二《交聘表》下曰:泰和四年正月乙丑朔,宋試禮部尚書張孝曾、容州觀察使林伯成賀正旦。丁丑,張孝曾回至慶都縣卒,賻贈絹、布各二百二十匹,差防禦使女奚烈元充敕祭使,館伴使張雲護送以還。

金章宗泰和四年,即宋寧宗嘉泰四年,當公元1204年。《金史》的記載,可證《宋史》是而《宋史全文》非。因為只有在「嘉泰三年九月」派遣使者,才有可能在年底到達金國並在「嘉泰四年正月」賀正旦。

綜合以上文獻,可知嘉泰三年九月,朝廷任命大理少卿張孝曾以吏部尚書為賀金正旦國信使。張孝曾辟沈連為隨員。嘉泰四年正月,張孝曾在金國賀罷正旦後,卒於回國的路上。在治辦張孝曾喪事的過程中,沈連表現出了過人的外交才幹,為金國陪伴官員所讚嘆。據此時間推算,則沈連返回宋朝,當在嘉泰四年春;而沈連之母去世,更在此後。按照禮法,沈連當為母守喪二十七個月。其免喪,最早也應是開禧二年(1206)的冬季。如果其母去世的時間不在嘉泰四年春,而在嘉泰四年末,則其免喪的時間還要往後推到開禧三年(1207)的秋季。那麼,他任靜江府司法參軍的時間,有可能是從開禧三年至嘉定三年。

如此,就與嘉定三年八月後楊炎正自大理司直出為「在外差遣」一事發生聯繫了。定楊炎正此年八月後「通判靜江府」,到任後而沈連靜江府司法參軍的任期尚未結束,二人曾有短暫的交集,是一個合理的推測。

靜江府,即今廣西省桂林市一帶。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一〇三《廣南西路·靜江府·府沿革》曰:今領縣十,治臨桂。

當時州府通判的標準級別是從七品或正七品,而大理司直為正八品。楊炎正是因為遭彈劾而由大理司直出任在外差遣的,官品似不可能有所提高。由於品級不夠,按當時的職官制度,其差遣「通判靜江府」的頭銜前面,應加「權」字,以示與正任通判有所區別。

(未完待續)

作者/鍾振振 編輯/馮 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5c74484aa6992ba86487e0249ce7c7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