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法律篇 合同裡面的「坑」,真是讓人避之不及!

2021-12-15     荼然笑了

原標題:合同糾紛法律篇 合同裡面的「坑」,真是讓人避之不及!

  近年來,關於小額貸款導致的經濟糾紛和刑事案件節節攀升,其中刑事案件占據14.84%,民事案件占據80.06%,還有部分執行、國家賠償以及行政案件。據相關數據統計發現,在已發生的小貸公司案件當中,單方聘請律師的人並不多,這樣的現狀讓小額貸糾紛不僅僅加劇了金融環境的不穩定性,另外也讓更多人越來越質疑這類貸款存在的法律風險。

  小額貸法律糾紛最多的是經濟糾紛、合同糾紛,這類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很多權益受損的人認為自己跟小額貸公司斗的話是胳膊擰不過大腿,多數選擇自認倒霉放棄爭取自己合法權益,這也助漲了一些別有用心的小額貸公司囂張氣焰,我們來看一則案例。

  【案例回顧】

  李某是一名65歲的老年人,因急需用錢與小貸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並將價值600萬的唯一住房抵押給出借人,小貸公司員工故意製造虛假銀行流水,將款項打入委託人帳戶後,又指令委託人到銀行取出現金,在銀行營業區之外要求委託人退還,最後導致委託人錢房兩失。

  老人家到派出所報案,當地派出所認為是借款合同,從而認定為是經濟糾紛,決定不予立案,當事人無奈遂委託律師。

  律師接受委託後,到該派出所重新報案,派出所民警答覆過戶手續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的,應當到另一派出所報案;另一派出所又以原派出所是初次受理的辦案機關,應當由原派出所受理。

  律師遂向公安局聯繫溝通此事,律師認為,案涉房屋所在地位於原派出所轄區,是損害結果發生地;辦理過戶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位於另一派出所轄區,是犯罪行為地,兩家派出所均有管轄權,現雙方互相推諉,均不同意受理案件,請求他們的上級處理。

  經過多次溝通,該兩家派出所所屬的公安局指定由後一家派出所依法受理,後該案轉交刑偵支隊立案偵查處理,並將小貸公司的相關行為人刑事拘留。

  【銀雷律所專職律師吳芳 法律解讀 】

  有群眾去派出所報案凡涉及經濟的,以往派出所都是不予受理的,當前,經濟犯罪發案居高不下,犯罪種類和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也越來越強,群眾對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最大的不滿在於「報案難、立案難。

  經濟糾紛是屬於民事糾紛,而民事糾紛報警後警察是不受理的,經濟糾紛構成犯罪的,比如涉嫌詐騙,金額超過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去報警,派出所可以立案。

  【小額貸合同避「坑」指南】

  1、清楚了解自己的還款能力,準確評估自己的還貸能力,選擇適合自己借款方式,切勿盲目借款,導致自己不能按時還款,從而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就不好了。

  2、「看」清楚合同內容再簽字,有必要的話委託律師把關。對於那些你不能理解的條款,千萬不要不了了之,讓工作人員給你解釋清楚後再決定不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508321497_100137673-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