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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年11月21日
地點:施工項目辦公室
目的:通過檢查,互相發現問題,使之能得到提高,把安全消除在蔭芽狀態,使質量缺陷得到整改,不要造成大問題,有可喜的部分,也存在許多不滿意的。
1、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質檢員未進場,要求項目人員進場履職,加強質量安全管理。
2、特殊工種人證不相符,一台塔吊原則上是兩個司機配一個信號指揮工,必須報監理審查企業資質、人員責任書和人員資格證書,要求上述複印件加蓋公司鮮章報監理審查。
3、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沒有報審,要求下周內向監理報審。
4、施工現場鋼筋架未按規範搭設:沒有掃地杆、連牆杆、剪刀架,作業層防護高度不夠,沒有安全立網和平網,底層無硬防護;當模板支撐架高度不夠時,墊磚上應先平放木板再墊木方,頂撐未控制自由端高度。要求按照《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11塔建。
5、嚴禁卸料平台用棱槽,嚴禁外腳手架做支撐架。要求防護架搭設好後,由施工企業參與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6、鑽孔樁分包單位沒有報審,要求所有分包單位向監理報審。
7、施工機械沒有報審,包括塔吊、攪拌機、鋼筋切割機等,要求向監理報審,並按照《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執行。
8、樓梯進出口未搭設安全通道,攪拌機沒按要求搭建防護棚,要求立即整改。
9、部分塔吊基座螺杆高度預留不夠,絲口未露出螺帽兩絲口以上。要求塔吊停止使用,由安裝(租賃)單位檢查整改後,由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並按照《建築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執行。
10、塔吊防碰撞措施方案沒有報審,要求編制防碰撞方案報審。
11、臨時用電未按照「三相五線制」布置線路,配電箱沒有備案證,沒有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置。要求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進行整改。
12、整個施工現場示封閉作業,沒有六牌兩圖,未項目大門,沒有安全通道和安全警示標語、標牌,無材料堆場和標識牌。要求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進行整改。
13、施工現場未配置消防滅火器材,沒有建立安全台帳和重大危險源公示牌。要求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GB50720-2011進行整改,施工單位安全員進場履職,加強安全管理。
14、嚴禁使用落後淘汰技術,如「楊顯金」負責的安置房還在使用龍門吊,各層站通道沒有安全網、沒有防護門,鋼管立杆和水平杆已彎曲。要求停止使用,否則一切責任均由施工單位承擔。
1、存在馬牙槎不標準,砌磚砂漿不飽滿,水平灰縫、垂直度不符規範要求,磚規格不均勻等,要求嚴格按照《砌體結構設計規範》GB 50003-2011進行整改。
2、部分地梁鋼筋裸露,地梁偏移,磚砌體挑出,存在「殺黃鱔、螺絲牆、滾磚找平」現象,要求施工單位編制處理方案,報設計許可後進行處理。
3、大量構造柱底落地灰未清理,拉接筋長度不夠;梯步鋼筋預留過密未分開;個別柱筋電渣焊錯位,柱底部砼未鑿毛。要求進行整改報監理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
4、原材料復檢報告、施工技術資料、台帳資料和檢測合格報告未向監理報審,如基樁聲測報告。要求施工資料隨進步向監理報審、報驗。
5、部分承台出現偏移,樁頂鋼筋長度不夠,螺旋箍未綁紮,地梁鋼筋機械連接不規範,樁頂砼與承台砂漿墊層未分開等。要求全部進行整改報監理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
6、出現框架梁下撓,要求施工單位編制處理方案,報設計許可後進行處理。
7、存在窗台梁未與構造柱連接,梯步板與梯步梁施工縫夾雜,要求施工單位編制處理方案,報設計許可後進行處理。
以上提出的問題和提出的要求,限1周內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