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猥亵、强奸等性侵儿童的案件层出不穷,而且行为主体多为受害儿童的熟人,包括邻居、老师、亲属,甚至是父母等监护人。熟人作案之所以屡见不鲜,皆是因为熟人作案隐蔽性高,犯罪成本低。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优势,使得性侵案件更易发生。所谓“防火防盗也难以防亲戚熟人,千算万算也算不出常人变态”。
——恶魔在身边!熟人作案几时休?
2020年2月24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猥亵儿童罪的周某荣批准逮捕。根据案情了解,周某荣60岁,农民,北流市扶新镇某村人,家中有妻儿。自2019年年底开始,为了寻求性欲刺激,周某荣均是以零食、零钱等为引诱,并告诉女童不可将事情告诉他人,否则将得不到“奖励”,并趁邻居女童监护人不注意之机,在女童家中、其本人家中房间、村里小卖部等,用抠摸下体等令人难以启齿的手段猥亵了3名女童,导致该3名女童的下体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伤。值得一提的是,该3名女童中,有2名女童的母亲均已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其父亲或父母均在广东务工,均是随爷爷奶奶在农村家中生活,由爷爷奶奶照顾,且周某荣家均离这3名女童家不远。以上种种,给周某荣的邪念提供了可乘之机。
性侵儿童数据触目惊心
公益组织“女童保护”对中国每年被曝光的性侵儿童的生效判决案例进行了统计,其中,从2013年到2017年,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的案例有1779起,受害的人数超过3174人。这只是冰山一角。这些数据还是已经报案,且证据确凿,能判得下来的事件。那些冰山下更多的没有暴露的就更多了。相关资料显示,一起性侵儿童新闻的曝光,意味着7起案件已经发生。同时,根据案例数据看,男童案发率比女童低,但性侵男童隐蔽性更强,相关法律也存在缺失,维权难度大,更容易被忽视。性侵儿童早已是儿童最容易受到的违法犯罪侵害,这已经是司法数据多年来已证明的事实。
我国现有法律如何判罚儿童性侵者?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民事法律方面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青少年在未成年时期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
虽然有法律规定,可是猥亵儿童案件近年来在我国仍多发。猥亵儿童的毒瘤,如何才能祛除?我们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孩子免受侵害呢?
我们该做什么?永远不要嫌性教育太早
保护儿童,当务之急是家长、学校、社会要加强性教育的力度,让孩子们明白怎样的行为是性侵,性侵的危害,以及在遭受性侵时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性教育的缺失,是我们的教育缺陷的一环。谈性色变依然是家长和教育工作者遭遇的羞涩和尴尬。从小我们就知道,当询问一个孩子:“你问过你的父母你从哪里来吗?”得到的回答仍然是诸如:“从垃圾桶里捡来的,或从河里捡来的。”再如,某一年的新闻报道了某家长举报学校性教育课本太“露骨”会教坏孩子,后来学校不得不撤回该性教育课本。诸如此类。有的孩子从小缺乏性教育知识,不知道自己遭受了性侵,不知道性侵的危害,或者遭遇了性侵,也不敢告诉家长、老师等,久而久之,变成恶性循环,变成冰山一角。
保护孩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加强性教育,家长、学校、政府、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等都要动员起来,都有不可规避的责任。保护好孩子的权益,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未来。
永远不要嫌性教育太早,因为性侵犯者不会嫌你的孩子太小。愿全世界的孩子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来源:北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