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对公账户,为洗钱提供便利,南宁一犯罪团伙27名嫌疑人落网

2020-04-08     浦北检察

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不法分子往往会非法获取实名银行卡、电话卡及企业信息,来实施电信诈骗、转移赃款。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人,最近,南宁警方就成功打掉一个买卖对公账户的犯罪团伙,抓获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的嫌疑人27人。


眼前这一地的银行卡、电话卡、营业执照等物品,就是警方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缴获的,其中包括公章245个、对公账户150余套、用于办理企业账户假房产证11本及手机、电脑一批。

在专案通报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8日,在一起涉案金额30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中,银行账户信息指向了南宁的嫌疑人黄某松。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副局长 张彬:自2018年以来,黄某松自己使用本人及他人身份证、电话号码,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应的银行对公账户20余套。


在审讯过程中,黄某松供述出上下家信息,一个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民警循线追踪,3月24日下午,将嫌疑人李某辉抓获。


2017年以来,他曾指使下级人员黄某松等,组织他人注册空壳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并利用借此在银行开立企业对公账户。

嫌疑人 李某辉:(这些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 给你们去注册公司和账户的人,能得到多少钱?)1000到2000块钱左右。一般都是那种外省的人收的。他们都会打电话来问,4500到5500元之间成交。(主要是用作什么目的?)洗钱之类的吧。


通过信息倒卖,李某辉总共非法获利20万元左右。3月25日至27日,专案组陆续将其他20多名涉案人员抓捕归案。3月3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权落网,他曾向李某辉购买88套工商营业执照及配套材料,还曾帮助61人办理过209家公司或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及配套材料用于买卖。

至此,“3·18”专案宣告全面侦破,目前,查获的相关账户已经全部冻结,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买卖出借对公账户涉嫌违法

民警表示,这些嫌疑人看似没有直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但他们的行为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助力,也给案件侦办工作来了不小的麻烦。


警方提醒:

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电话卡涉嫌违法犯罪,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提供给诈骗人员使用,只要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警方将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另外,售卖“伪实名”电话卡、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非法经营罪;而贩卖对公账户等资料,涉嫌非法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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