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偶然,我在“鎏离公子”文章下,看到有人提及唐七,说她涉嫌抄袭,然后我去翻知乎,然后我知乎,知乎有人提及了“李亚玲”这个名字,我感觉非常关键!
然后我又去搜索“李亚玲”,没想到对方微博直接跳出来!
我微博没去看,先去看对方百度百科,其中有一点吸引了我!
我一看,哦,这个编剧还是受害者啊,顿时非常同情。
连忙关注!
结果,发现对方发了一条微博,怎么回事?
……我果断取关!
……内心纳闷,这位李亚玲编剧,自己之前不是还遇到拖欠稿酬的事情,还是受害者,怎么这里摇身一变,变成了劝诫他人,遵守“行业规则”的人了?
同时一大票人(说不定也是同行)在底下鼓舞,说那位新人编剧不懂行情,且贪婪:
当然也有人表示同情,但却认为,新人入行,遇到这种局面,也是难免,谁让你自己不小心呢,打官司你那个证据都不充分!
然而有人质疑这个行业过程中,依然有类似于同行一样的人出来说,这个人“不懂规矩”:
一是说现在拉活不容易(有钱你就感恩吧!……),二是说你已经中途离开,所以不给你署名正常,人家一直跟组的,当然拿到了,但问题是,全剧一共35集,而她负责了12集的创作,差不多接近一半,这种情况下,即便中途退组,也应该给予署名吧!
正常情况下,即便参与一两集的剧本,也是有署名的!
(如果这一两集制作是英壮这样的名编剧,你们敢不给署名吗?即便只有一集!所以活该新人编剧没有署名?)
将所谓行业规则说成道理说服人,实际上,也是一种倒退的行为!
(右:英壮,《地下交通站》石青山扮演者,职业:导演、编剧、演员,堂兄:英达。)
我们来看看那位新人编剧的情况:
对比李亚玲的粉丝:
(话说这位小姐姐长得极为漂亮,我都感觉这件事是不是跟她有关系,里面是不是有猫腻,这么漂亮的人,会不会是编剧,有没有撒谎,听妈妈说,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啊!……这像明星啊,不像编剧。)
但我们还是看一下她的微博是怎么写的吧!
点击率比李亚玲那边高,李亚玲那边是:
而她那边,貌似原著粉帮她上了热搜,数据是这样的:
从现场微博互动看来,大家都是很支持她的!
对于之前李亚玲编剧提到的,编剧手把手带新人,有网友(也是其他编剧,十八线……)表态:
而作者爆料是这样的:
更甚者,有人对依依文章里面提到的X哥,也吐槽,表示自己也被坑过……
(敢情这个X哥是规则中人,了不得。)
……具体内情,大家可以去微博搜索一下!
我个人表态:
第一,李亚玲编剧绝对是个好人,我又关注了她!
倒不是因为那些人一个劲赞同李老师,然后踩依依,我也不敢说她了,而是我认识到,李亚玲编剧为什么特意“提携”她呢?
很显然,她希望这件事,让依依了解真正规则,同样的,我相信她这一出面,那边官方应该有所解释!
毕竟,李亚玲编剧曾经也遭遇行业当中不愉快的事情:
所以我不相信,她出来是为了打压新人,这个绝对不至于!
所以我又关注了她!
(比起盲目谴责行业潜规则的人来说,作为前辈,也深深知道行业内幕的人,她的做法,可以说是更保护了依依,不愧是名编剧,我一开始居然没看懂,表示道歉。)
然后我也关注了依依,有人说,依依写了11集(或者12集),想要35集的钱,我相信任何一个人没这么傻!
依依微博里,没有这方面声讨,只是需要一个署名权!
我个人认为,不管依依是中途离开,还是因为什么原因,你无论如何,给个署名权是不过分的!
至于李亚玲编辑所说,老人带新人,你要感恩,另外还有4万块就足够一些其他“同行”所言,我就理解为反话了!
但凡在职业道路当中,哪怕依依是看到《成化十四年》火了,希望要个署名权,但这也是她应得的!
所以正常人都会支持她拿到署名权!
所谓她中途退出,但至少创作了11集,不该说,后面都改掉了,所以不给署名权!
(人家抄袭党也是在原著基础上直接改动……这个直接否认了你原作者的功劳!)
写过文的人都知道,文章没写成之前,其实也没啥,写成之后,你要改动,还是比较容易的!
(参考抄袭党行为,所谓“融梗”,洗稿,等等。)
所以依依的功劳还是不可抹煞的!
如果真的要说,全都改头换面,剧本重写,那么我认为,至少一开始依依离开,那边应该发短信告诉她,你的剧本内容,我们全都改掉了,没有用!
(那么这样一来,所谓的四万元也不用了吧,我看给个两千块,就够了,你说是不是,但给了四万元,说明这个剧本是不是还是不错的? 可以给编剧四万元,说明还是肯定她的成绩,那么署名也该给,即便你觉得她11集里面,你现在电视剧很多都作了改动,你不写编剧,你写个“实习编剧”,也好啊!)
任何事情,咱们要讲道理是不是,李亚玲编剧故意说反话,提醒大家注意该注意的事情,一个大编剧何必要打压新人,不就是也觉得这件事不太妥当吗?
明面上是指责这个依依新人编剧,实际上,不更给我们看到,这个编剧行业,并不是那么保险吗?
而在职场当中,无论哪个行业,的确,一旦出现不良事情,能顺利解决的,顺利解决,但也有一些人,本身没有名气,也没有背景,怎么办?
唯有曝光!
但如果谴责依依损害了出资方,电视剧一方形象,呵呵,为什么事情一出来,要谴责受害者呢?
为什么不考虑到,通过这个事件,完善这个行业规则,不要再一次出现这种事情呢?
依依编剧的确长得很漂亮,看到她那张脸,我下意识觉得,这种人不能相信,这是做编剧的料吗?
可根据她写的文看来,博文上提供的图片看来,绝非有的人故意黑她,说她语无伦次,啰嗦之类的,直接质疑她写作水平,可你们可以看到,实际上依依编剧写作水平是不赖的,事情讲的清清楚楚,根据一些网友反馈,此人貌似还是一名传媒老师!
所以老师的功底也不会太差!
【我自己也写文章,凭良心说,依依的文字功底很好,写的很实在,而且有理有据,非常令人信服。】
换句话说,如果依依这个事情不靠谱,人家原著粉会支持她吗?……原著粉是地球上最有眼光的动物啊!
因此,这件事,我支持依依有个署名(虽然我跟她也不认识),另外我认为李亚玲老师作为大编剧,一开始我的确误会她了,表示道歉,人家大编剧用不着踩一个新人,这种提点很可贵!
但作为网友,一个旁观者看来,行业规则确实是有,但一旦出现事情,不是说一定要保全对方面子,如果作为弱者利益受到损害,不像你有名气,也没你有背景去打官司,那么破釜沉舟,这种情况是常见的!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个人觉得第一时间谴责受害者,并不妥当,而是应该想办法,让行业规则更加完善才行!
什么叫规则?
让每个人都满意:公平是第一要求。
而不是看对方新人,便可以用所谓的“老人带新人”,给你个机会是给你脸这种态度去对待新人,这样绝对不利于行业发展,因为毕竟实际上,也不一定对方能新人多少提携,不然也不至于有些人在那边说自己并没有被带,就依依的事情而言,当她具备利用价值,是被带,可那11集也是她写出来的,不是别人写的。
过于夸大前辈的功劳,而指责施害者“不感恩戴德”,这不是倚老卖老,不是挟恩吗?……何况有没有恩,还真难说,本身那种事情,对双方来说,也是互利互惠,的确有一些前辈,乐于提携,这类人值得尊重!
可有的人只是为了利益,因此对他们而言,当你不具备利用价值,那又有什么呢,出事了再说你不感恩,不可笑吗?
难道当初带着新人,对他们没好处?
他们没有因此受益吗?
夸大前辈功劳,甚至可以说实际上这类前辈也没啥功劳,只是利用……那么就这点而言,你说人家受害者看见现在《成化十四年》火了眼红,要求署名权有点可笑。
这实际上,也折射出行业内幕,不断折辱新人并且认为这种方式熬过去了,才是真正的方式,确实,也是这么一回事,但也反映出这个行业,并不是健康的,一旦不健康,出现内幕以及内幕不可能被战胜,也会打压其他人在这个行业里的投资,以及影响它真正发展。
虽然依依编剧的确长得很美,不像个编剧,更像明星,但《成化十四年》11集创作出自她手,不因以其资历低,是新人,且借口“中途退出”谴责对方,毕竟她已尽到责任,交稿之后与她接洽一方也没联系她!
至于所谓11集要35集稿费,我估计是应该依依觉得这四万元,就11集而言,价格不止这个数,所以才有你们所谓,11集是要35集稿费之说吧?……
但说句实在话,哪怕只有半集,像英达,英壮级别编剧,你会把他的名字抹去吗?
(英达:导演、演员、主持人。)
不要为了名利去专门捧有名气的人,不敢忽略他们名字,但对新人,则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给你点钱是给你面子,不给署名是你没资格要,一旦公开是你不懂事……以所谓行业规则压迫新人,这本身是不正当的做法!
所以X哥那种人才会风生水起吧,毕竟靠这个捞钱还是不错的。
看,李亚玲编剧又在反讽了!
(索要五险一金,我们是得好好去问问依依编剧了,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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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文当中资料,主要来自于名编剧李亚玲微博(李亚玲)以及依依新人编剧微博(依依Heily),重要资料来自于李亚玲编剧微博。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zGuKNXMBiuFnsJQVUr2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