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种刑罚,多用在女囚犯身上,刑具虽然小巧,但过程十分痛苦
刑罚在很早的时代就产生,中国在夏朝时期便开始应用,作为辅助统治阶层的一种手段,刑罚是伴随着法律应运而生的,古代的司法官员制定了一系列有助于维持社会安定团结法律规定,凡事违反规定者,按照情节严重来实行相对应的刑罚,以达到震慑惩戒的作用。古代的刑罚非常之多,最早的有墨刑、劓刑、刵刑等等,由于封建时代,文化普及和科技文明不高,因此统治者只能用残忍的刑罚突出法律的重要性。
随着封建王朝的更替,不同的帝王,不同的理念性格,各个王朝也有属于自己的特色刑罚,凌迟最为残忍的刑罚之一,在满清较为常见,太平天国的将领石达开就是死于此种极刑之下,著名作家莫言还描写过满清一种刑罚,是为“檀香刑”,首先将檀香木削成剑的形状,然后放在油锅中炸煮三日,直到檀木表面变得光滑无比,最后从后庭谷道穿入,行刑者需要避开犯人的所有要害,从脖子后穿出,让犯人看着自己慢慢死去。
但是据笔者查证,这种刑罚并不存在于中国,而是欧洲国家的刑罚,在古代封建王朝,对于犯罪分子喜欢进行言行逼供,为了达到更好的逼供效果,那些逼供人员无所不用其极,像明朝的锦衣卫就发明了许多骇人听闻的刑罚。在《还珠格格》当中,我们看到过容嬷嬷扎紫薇的情节,其实这就是古代的一种刑罚之一。
这种刑罚叫做针刑,多用在女囚犯是身上,审讯人员先挑选那种非常尖锐细小的绣花针,或者是削得锋利无比的长竹签,狠狠刺进女囚犯的指甲缝。这种刑罚,光是听起来就让人倒吸一口凉气,众所周知,指甲盖和指头连接处的都是十分柔软的组织,没有收到过外物的摩擦,就像蚌壳中的软肉,即使是咯进一粒沙子,也会极其疼痛,何况针扎。并且指甲盖和指头并不是浑然一体,而是黏合在一起的,用针扎进,过程十分痛苦。
许多女囚犯都难以抵挡这种痛苦,从而打开心理防线,这种刑罚从古代到近代都曾在刑讯人员手中广泛使用,著名的抗战女烈士赵一曼、江竹筠都曾受过这种刑罚,如果没有达到目的,审讯人员会反复使用这种刑罚,用尖锐的针从指甲缝的顶端一直刺到底端,更有甚者,指甲和指头彻底分离,血肉模糊,令人不忍直视。
古代这种残忍的酷刑,在开明的现代已经消失不见,如今的社会,极其的人性化、民主、公正,每次看到古代的酷刑,笔者便为自己生活在安定和谐的现代而感到自豪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