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已审结,关于此案的探讨依旧风波未息。人们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很正常。我们正身处各种社会钮结之中,自然观察视角各不相同。但是《中国青年报》评论,还是在网上引起很大争议。
中国青年报评道:“一个现代、文明的法治社会,理应通过法律来定分止争,通过司法来主持公道。血亲复仇的时代,毕竟已经远去。纵然张扣扣对当年母亲被殴打致死的判决不满,纵然工作生活不如意,心理失衡,也不能采取私力救济之策。因为,公民个体决非替天行道的法官。”
就现代社会的法律精神来说,中青的评论似乎说得过去。但就张扣扣本人来说,他在犯案之时,真的是想把自己变成“替天行道的法官”了吗?似乎未必。他只是做着自己想做的事,只是想把公平和正义还给自己而已。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通过法律定分止争,在某些法治观念淡薄的地方,很能行得通。因为法律空白,才有暴力填充。因为有冤情,才有复仇。古老的乡村行动逻辑,本身自然有存在的基础。中青报的说法,符合法律的书面逻辑,未必符合现实的实践逻辑。
当然,从张扣扣案中,我们需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思维,是需要的。但正视乡土逻辑也是需要的。在法律不充分的地方,建构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才是最重要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