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已至、十一假期也即将来临
也许你早已计划好去游历祖国大好河山
但是老板的一句
“假期加班”
则会让你的计划落空
然而,员工可以拒绝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吗?加班费又应该怎么计算呢?面对这一系列问题,让我们一起从法律角度来看看有关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那些事儿。
老板的一句“假期加班”,员工能说“不”吗?
正常情况下,员工可以拒绝。
如果员工不上班,此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旷工处理。这种情况,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劳动者进行协商,最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时间长度,需要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
而特殊情况下,员工不可以拒绝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有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在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等情况的。
因此,当有特殊情形时,员工就不能拒绝加班,如果不上班,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旷工处理的。
如果选择法定节假日加班,那么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呢?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例如,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今年的中秋假期加班,则中秋节当天(即9月13日)加班的话,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9月14日、15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值班和加班一样吗?
每到节假日期间,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员工值班,员工对于这样的值班常常存在一种困惑,这算不算加班呢?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加班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
但法律对于值班并未作出具体规定,二者的区别主要看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里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是否存在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是否具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对于值班的待遇支付,在现行的法律中并未对其作出相应的规定,一般是根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或与劳动者的具体约定来确定,有的企业支付一定数额的值班津贴,有的则属于义务付出,没有费用。
年休假,能否和法定节假日一起连休呢?
关于该情况,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劳动者提出法定节假日与年休假等假期连休,用人单位是无权拒绝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因此,符合以上情况的,员工可以将年休假和法定节假日进行连休。
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呢?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
当然,用人单位愿意安排补休的,可以视为用人单位的福利,但这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
综上,法定节假日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而给予的社会福利,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在节假日里得到休息。若是在节假日未得到休假的员工,则可以获得加班费等补偿。
希望大家都能过一个美好的假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