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义市凤冈县一位市民,因怀疑自己钱包被盗,于是酒后开车到派出所报警。在从自己身上找到钱包后,他才意识到闹了乌龙,报案不成,他反倒因酒后驾车被警方顺手擒来。11月17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他被警方刑事拘留。
11月1日18时,这名男子李某,邀约好友在凤冈县迎新大道某酒楼聚餐,晚上又继续去唱歌。此时,李某意识到自己喝了酒,还特地让另一位朋友杨某驾车去KTV。
当晚23时左右,感觉难受的李某,回到车上睡觉。此时,另一位朋友李某超来到他的车里,称要从车里取东西存放。李某于是让李某超在副驾驶上拿车钥匙开后备箱自己拿东西。
之后,李某超就把李某放车钥匙的手包拿走,取出行李箱后又将手包放回了副驾驶位置。李某超走后,李某翻看手包发现钱包没有在手包里,于是认为钱包一定是被李某超拿走了,马上驾车到附近的龙泉派出所报案。
在派出所,民警问李某有没有嫌疑人照片,李某随即从衣服口袋拿出手机准备翻嫌疑人的照片给警察看,结果发现,自己的钱包原来也在衣服口袋里。因自己记错闹了乌龙的李某,连忙给民警说搞错了,并准备离开。
见李某一身酒气,民警于是问他:怎么来的派出所?耿直的李某称,自己是开车来的,因李某涉嫌酒驾,派出所民警将其移交给交警大队处理。
经交警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36mg,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血液检测,11月17日,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凤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