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交警查处一起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且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9-07-22     都市融媒

(三晋都市报运城记者站讯:闫东山 通讯员 张丽娜)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部署,在辖区组织开展酒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7月8日,安峪中队民警在临么线83公里处+600米查处一起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且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16时24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晋M****5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支支吾吾未能提供驾驶证、行驶证,随即民警通过公安查询系统对身份和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发现车辆登记信息与该车不符,该车原有车牌号为晋L****1,系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套牌车,该驾驶人持有A2,属于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安峪执法站作进一步调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柴某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且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罚款5200元,记13分,暂扣车辆。

责任编辑:闫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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