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一青年一天两次赶酒场 深夜送友被查获

2019-07-25     都市融媒

7月23日23时46分许,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在临夏线对一车牌号为晋MM6***的比亚迪牌微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一股酒味,遂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结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张某某带回大队办案区。经询问得知,张某某(男,33岁,横桥乡人)上午和朋友在县城一饭店喝了些酒,晚上又被朋友邀约到万安镇路边一小店喝了几瓶啤酒,酒足饭饱后,本应好好休息的他却认为自己驾车技术高、酒量大,便毫无顾忌地开上自己的车送朋友回家,然而,令张某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返回行驶到临夏线78公里+50米处时被正在夜查的国道中队民警查获。

民警在对张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焦芮岩 赵慧荣)

责任编辑:闫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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