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社保入税,如果你还不知道灵活用工就晚了

2019-08-31     税眼

近几个月来,关于灵活用工的讨论一下子火了起来。

为什么会火呢?因为社保入税的日子越来越近(从2019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有能力要求企业要按员工的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这样子,企业的社保成本将大幅度巨增。灵活用工模式是企业可以合法不缴纳社保费的一种用工模式。

除此之外,新经济时代,企业产生了诸多短期、临时、批量的灵活用工需求,布点分散的销售型企业正在源源不断地产生;求职者的就业观念逐渐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倾向选择更为自由、灵活的就业方式。

在此背景下,灵活用工成为了许多企业突破困境的新选择。

灵活用工到底是什么?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灵活用工”的明确定义。

但依据《2017灵活用工业务现状与趋势报告》,报告将我国的用工关系分为三类,即:标准劳动关系(企业直接雇佣员工)、非标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和非劳动关系(业务外包)。基于对“灵活”一词的不同理解,灵活用工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及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企业利用灵活用工的配置方式,特别是用工弹性模式,能够灵活地因需而变,满足快速变化的业务需求。

灵活用工的适用行业

依据调查显示,不同行业、地区及岗位对灵活用工的使用存在显著差异。从行业上看,灵活用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12.9%)、互联网行业(11.2%)和批发零售行业(9.5%);从岗位上看,灵活用工使用率最高的岗位依次为前台(49.6%)、IT人员(46.12%)和办公室行政人员(45.69%)。从地域上看,上海、北京和广州的灵活用工比例最高,全国一半以上的灵活用工出现在这三座城市(57.5%),其中,又以上海最高(35.9%)。

通过公司管理机制、制度的重新设计,公司与员工不再是单纯的“劳动关系”,而是“服务关系”。

通过这种设计,员工成为“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成了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商”。

那么,很多人可能会问,个人或者企业怎样灵活用工最好,怎样最节税?

对于高收入的人群,一般是自己成立工作室或者工作中心,成立工作室的原因是可以将收入的税负降到最低。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这里以把企业注册到我工业园区为例【Tel:156-8317-4870】。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个税核定0.9,核定后综合税负4%;

2019年的王老师成立了一家工作室,与某企业达成劳务外包的业务。营业额500万,利润300万,想降低是企业税负,经过一系列的税务筹划操作。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31.07×10%≈1.45万;

个人所得税:500万÷1.03×0.9%≈4.36万;

税金合计:20.38万;

综合税负才:4%!

高收入者或者公司高管、股东将工作室注册在这样的税收优惠区,综合税负才4个点,比个人或者公司的税率低了太多,所以是最划算的方式。

企业不再向“员工”支付工资,而是支付“服务费”。

员工所得到的费用不再是“工资”,而是“经营所得”。

灵活用工的岗位范围

目前,市场上的灵活用工岗位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用型岗位”,即各行业、各领域都会设置的具有支持性、管理性和职能性的岗位;另一类是“专业型岗位”,即需要特定行业背景或职业技能的岗位。近七成(68.5%)企业选择在通用型岗位上采用灵活用工;而以往企业更青睐直接雇佣的专业型岗位,如今的灵活用工比例也已近半数(44.8%)。由此可见,企业对灵活用工的接受程度正在不断提升,灵活用工的岗位范围也在日益扩大。

从学历上看,在专业型岗位中,高学历人才集聚,硕士以上学历员工占比达到19.25%;在通用型岗位中,本科以上学历员工也已超过半数,达到51%;在工作经验方面,通用型岗位员工的工作年限较短,3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占比为58.26%,其中应届生占23.48%。专业型岗位员工的经验更为丰富,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占比达到42%;从年龄上看,无论是通用型岗位还是专业型岗位,都更青睐年轻员工,两类岗位40岁以下员工比例均超过了80%。

新经济时代,传统的员工直雇模式已经让企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未来,在“互联网+”与共享经济的交互作用下,集“用工风险小、招聘周期短、培训成本低、人员配置灵活、全国统一管理”等优势为一身的灵活用工服务,将成为满足企业多元化用工需求的首选。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uCij72wBJleJMoPMETy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