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彭博社报道:中国政府开始向公民的全球收入征税。这篇报道要点意味着中国开始效仿美国政府实施"不论你在世界哪里工作,都要向我缴税"的税收政策。
此政策不仅对中国公民在国外的收入收税,同时也对其在香港、澳门两地工作的收入征税。
在香港和新加坡的中国公民是第一批受影响的的人。据知情人士说,中国已经开始追踪一些居住在国外的公民来征税了!但是这样的做法让从未缴纳过税的人非常惊讶,很多在海外工作或者在海外拥有产业的人,会产生抵触心理!
在香港经营的中国国有企业(香港有着世界最低税率之一 )最近要求中国内地人士上报其2019年的收入,以便他们可以在祖国纳税。中国最高税率为45%(有扣减额),并于去年1月修订了所得税法,以帮助当局开始向全球公民收税。
新的个税法案中已明确点明,中国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需要向中国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如果没有在中国居住呢?国税局解释:
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根据上述规定,如何定义有“住所”是非常重要的,住所并不是简单的指在中国境内有没有房产,而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意思是如果你仅仅因为工作的原因居住在海外,等到此原因消除后,你仍然会回到中国居住。你就被视为在境内有住所,所以你是中国税收居民,所以你在海外取得的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官方媒体报道,目前在海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约有6000万人。此消息一出,迅速引起了海外侨胞的关注,同时也让很多外派人士措手不及。
虽然彭博社寻求评论的传真,并未得到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回复,但是从过往发展历程来推测,以及从如今的国际局面来看,这种情况极有可能是真的,并非捕风捉影。
而此举对在香港等地工作的中国侨民可能是一个重大打击,他们在香港缴税的最高额是薪金收入的15%,只是中国大陆最高税阶的三分之一。
理论上讲,中国公民多年来一直有义务对其全球收入缴税,但长期以来并未得到执行。因为当旧税法被起草时,中国没有那么多人在海外工作。这也是为什么这一税收政策没被大家重视的原因。
但是现在不论国内还是国际的大环境都今非昔比,很多以往认为可能10年内都不可能落地的措施,如今,中国也将要真正步入全球征税国家的行列。
对于境内高净值人士而言,各国因疫情经济衰退而缺钱的时代,如何对家族成员身份进行规划,合理合法地进行全球资产的税务规划,实现财富的保值与传承已成趋势,海外身份配置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