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样的?当出现纠纷村民该怎么有效解决

2019-08-05     京师拆迁韩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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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从而对农村进行征地的,应该对其原来的主人进行一定的赔偿,那农村公路征地补偿的方案有哪些呢?韩峰来为你解答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样的等相关问题,以下是整理的相关内容及法律法规。

一、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样的

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方案主要是以补偿费为主,补偿费的标准有以下四种: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农村公路征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处理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家应该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如果有不清楚的问题,也需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第一时间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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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thGdYWwBUcHTFCnf-d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