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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在不断的推进,近几年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城镇更是呈现出一个全新的面貌。早在几年前,虽说大量农村人涌入城镇,但那时的城市还不够完善,存在较多棚户、危房,近几年,国家注重这方面的改造,棚户区改造工程也在夜以继日的实施,一方面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为了更好的城市规划。以下是2019年上半年河北的棚改情况。
看到这份报告,广大群众存在一个疑问:棚改工程完成之后,城市的拆迁现象就会逐步减少吗?棚户区改造与房屋拆迁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区别?我们常说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哪种补偿款项会更多一些?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京师律师事务所杨勇团队的首席律师韩峰为大家做了全面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性质
(1)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善贫困家庭和城镇危房居住条件而发起的一项民生工程。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兼顾城市功能的改善,改善城市环境。
(2)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补偿标准
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2、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主导方式
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房屋拆迁为政府引导或准予,可由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自行拆迁,委托拆迁三种形式。
哪种拆迁补偿款更多?
1.旧城改造
旧城改造是指对旧城物质生活环境进行局部或整体、逐步改造和更新,从根本上改善旧城的工作、生活、服务和休息条件。它不仅反映了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的组织、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而且也表达了物质成果,反映了当时建筑和福利设施的状况。旧城改造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它取决于城市发展的方向和速度。
2.城中村改造
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城中村是由农村发展而来的聚居区,农村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生活在原农村。这些地方的生活生产设施相对较差,治安状况较差,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隐患,需要改革。一般来说,棚户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户籍为农村户籍。由于城市中心区、历史文化区、混合居住区、甚至城市边缘区、产业集聚区的类型不同,城市更新涉及的土地性质不确定。旧城改造主要是改造城市的规划结构,在其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合理的土地利用区划和城市土地利用区划。通过净化大气和水,减少噪声污染和绿化,改善城市环境,更新和调整城市产业布局,组织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不同区域,旧城改造有不同的具体策略。
总的来说,这三类中棚户区的生活质量最低。虽然城中村的环境也相对较差,但往往可以通过租房等方式获得可观的收入。此外,城中村一般拥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房屋产权。正因为如此,城中村的补偿往往要多一点。但是,我国各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实践中,哪种拆迁补偿标准更高还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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