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抚州!14岁女孩骑车被撞倒!被认定负全责

2019-12-18     掌上抚州

电动车由于轻便、快捷

加上价格平民化

是很多家庭交通出行的首选

然而一些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图方便、抱侥幸心理

给交通安全带来不小的隐患

12月11日13时15分左右,一名14岁的小女孩吴某驾驶电动车,经过南城县建昌镇天井源乡新桥红绿灯口准备直行方向行驶,此时直行方向显示的是红灯,而吴某的右侧刚好一辆小车左转弯。最后,因吴某因直接闯红灯,被徐某驾驶的小车撞倒在地,导致两车受损。



所幸的是,

事故发生时,

小车速度不快,

女孩吴某被撞倒在地,

受了点轻微伤。



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显示,

吴某不仅违规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还存在闯红灯违法行为,

因此被交警部门认定

应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要年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千万不能闯红灯。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tLTCG28BMH2_cNUggaQ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