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收餐位费?抚州一酒店被罚8000元

2019-12-21     掌上抚州

请客吃饭,

外出就餐是人们的日常休闲活动之一,

被餐厅收取数额不等的餐位费

很多人也习以为常。

抚州一顾客就遇上了这种情况。


“吃饭前未告知有餐位费,钱不多,但如此收费是否合理?”近日,网友“夏天天天天”在《问政抚州》平台留言反映称,梦湖东路笑笑家乡厨违规收取餐位费,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12月20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平台作出回复称,

已将网友的投诉分派至

所属辖区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对梦湖东路笑笑家乡厨酒店

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现场调取该餐饮店的部分收款单,收款单的收费项目上有“餐位费”一项,与网友投诉内容一致。询问调查中,该店经营者也对收取餐位费一事予以承认。执法人员现场保存了该店11月1日至11月4日的结账单据。经计算,收取的餐位费金额合计220元。



笑笑家乡厨酒店收取餐位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从事餐饮业的经营者,提供的食物应当符合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因不符合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给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的规定。


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当场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责令该店不得收取“餐位费”等

不合理费用,

退还对投诉人违规收取的餐位费,

并依据法律法规,

对该店做出了

罚款人民币八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

该店经营者已履行了处罚决定,

并退还了投诉网友14元的餐位费。



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将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告知网友,

网友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iuFoNG8BMH2_cNUgLo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