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平安永宁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酒驾电动车导致交通事故 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0-03-12
平安永宁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
几乎是人人知晓,
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同样是危害无穷。
回顾案列
案情:
2020年03月02日17时25分,杨某某酒后骑两轮电动车沿京拉线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京拉线望远清真寺路口向北20米时,与道路东侧道牙碰撞摔倒,致杨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及后果:
当事人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之规定,当事人杨某某负全部责任。
很多人以为酒后骑电动车是不会被处罚的,还有的人觉得非机动车管得松,有违章也查处不到,撞了人也最多赔点钱,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酒后,特别是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机动车驾驶员酒驾要处以50元的罚款。如果因为非机动车驾驶员酒驾引起事故,那非机动车驾驶员就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根据最高院2000年公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如果非机动车驾驶员因为酒驾,致严重后果,都会涉嫌交通肇事罪,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此永宁交巡警提醒广大司机酒后特别是醉酒后,人的反应及协调能力会大幅下降,骑乘非机动车辆同样非常危险。特别是在冬季,人们衣着厚重,身体机能也相对较差,一旦发生意外,更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请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像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拒绝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辆。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t9dd0HABjYh_GJGVuZjx.html
【永宁警事】打击侵财护民生 全力追赃挽损失
2020-04-23
【塞上枫桥】用脚步丈量社情民意 用爱心构建平安永宁
2020-04-21
【永宁警事】冒用他人身份证!永宁公安提醒您:可别这么干!
2020-04-20
【塞上枫桥】警务室里的故事—— 巧解“公媳”矛盾
2020-04-16
【塞上枫桥】县领导调研闽宁镇社区警务工作
2020-04-02
【永宁警事】永宁警方积极开展“反诈”宣传
2020-03-24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男子酒驾走错路 心存侥幸终被查
2020-03-23
【永宁警事】永宁警方持续发力破获盗窃商铺案!
2020-03-23
【永宁警事】望远车轮被盗案破了!
2020-03-19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曾晓隆政委看望慰问受表彰民警!
2020-03-16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酒驾电动车导致交通事故 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0-03-12
【永宁警事】永宁警方查获一私自贩口罩、酒精人员!
2020-03-12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疫情期间聚众赌博,永宁警方从严查处!
2020-03-11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从严处罚协同共治,全力改善停车秩序!
2020-03-11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万无一失, “疫”失万无
2020-03-03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夫妻携手共战疫情,同在一线伉俪情深!
2020-02-25
【永宁公安群英谱】普通人的战“疫”
2020-02-24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疫情期间还敢赌,永宁公安拘7人!
2020-02-19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防疫一线的“急先锋”所长——马鸿喜
2020-02-19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永宁公安众志成城,抗疫前线担当有为!
2020-02-19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带病坚守岗位,拼搏抗疫一线!
2020-02-19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无视疫情聚集打麻将,这4人被拘留!
2020-02-19
【疫情不退 我们不退】“党”先锋,战疫情,冲在前!
2020-02-13
任建华:移民吊庄的抗疫先锋
20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