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日晚22时,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龙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杭瑞高速公路老营往保山方向北庙水库路段,一辆轻型普货车车轮脱落导致后车受损,请处理。”
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小型货车停在路上,左后两个车轮脱落,一个在行车道,一个在超车道,后方停着两辆受损的小轿车。
经民警询问得知,货车驾驶人花某驾驶着车辆从老营驶往保山,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突然听见声响,车辆摇摇晃晃左右摇摆了几下,于是他立即将车停下,下车检查时发现车辆左后方两个车轮竟“不知去向”了。而后方正常行驶的两辆轿车先后撞上脱落的车轮,导致车辆受损机油泼洒了一地,所幸无人员受伤。
货车驾驶人花某告诉民警,货车左后轮螺钢断裂,导致两个车轮脱落。经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及调查取证后作依法作出认定:小型普通货车驾驶人花某承当此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