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杨某慌慌张张到兰城派出所报警:他的手机被盗,“微信钱包”里的10500元也被盗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向报警人了解情况得知:杨某当晚邀约了7、8个朋友聚会,并将手机交给朋友霍某保管。期间,杨某陆续将朋友送走,只剩下为其保管手机的霍某及另外2个朋友。但是,在杨某最后一次将朋友送走返回时,霍某等人已经离开,现场也未找到自己的手机。
根据线索,民警逐一走访调查了当晚现场的所有人员,最终锁定了为其保管手机的霍某。民警多次与霍某沟通,希望其主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但霍某每次都谎称自己有事或拒接电话,拒不配合工作。经过多方收集证据,民警在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记录中发现:手机被盗后,杨某微信号有一笔10000元的微信转账记录和三笔共计500元的微信红包转入霍某微信中。
经审讯,霍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手机及微信零钱的犯罪事实。经了解,霍某因与杨某一起购物时,偶然得知杨某的支付密码,所以在帮助杨某保管手机时便起了盗窃手机及微信零钱的想法。
目前,霍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