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人 有人酒后在微信群发了几条语音,被拘留了五日

2019-12-24   伊州区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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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公安局北山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行为人董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2018年12月25日17时许,互助县加定镇某村村民董某某到北山派出所称:“我因酒后失控胡言乱语,在我村一个微信群内发了一些不当语音消息,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今天来派出所投案”。根据董某某陈述,北山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迅速查清了案件事实。


经查,12月24日18时48分至19时50分之间,董某某因不满镇政府让其拆除修建在自家旁边一座属违章建筑的大棚,便在酒后借题发挥,在某某村一微信群内发送了多条不当言论语音消息。董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及时向村委会承认了错误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


董某某在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的行为在群众之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鉴于董某某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称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董某某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决定。

12月29日,董某某被送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听见青海、伊州网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