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普法
尤溪法院
尤溪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姜某先后两次利用他人信息,制作在外地医院治疗的住院信息、疾病证明、发票等虚假材料,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报销,骗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共计88882.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姜某犯罪后自首、退出全部赃款可以从轻、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来源:三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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