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引以为戒,疫情期间10个典型案例曝光

2020-02-06     福建微尤溪

众志成城 共抗疫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依法防控疫情,以案说法,三明市司法局选编了疫情期间发生的十个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市民以此为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底线,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一、病患因刻意隐瞒行程、病情,密切接触人群被刑事立案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某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按照西宁市“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执行,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苟某还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苟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隔离收治。

二、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干扰正常防疫被行政处罚

浙江省嵊州市高新园区(三界镇)福源村人员王某某于1月28日13时许来到该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卡点,与卡点执勤人员发生争吵,并掀翻卡点桌子,走到马路中间阻碍正常通行的车辆,致使车辆绕道行驶,其行为持续约2小时。卡点工作人员报警后,民警多次对王某某进行劝阻,让其离开现场,其拒不配合,并以抓扯、脚踢的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鉴于王某某的行为,市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三、利用网络社交软件诈骗被刑事拘留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梁某因手头拮据,遂通过采取网络社交软件,发送销售医用口罩广告,收款后将受害人拉黑的方法,从中获利1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四、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被行政处罚

1月25日18时,河南省鹤壁市一网民王某超在《百度贴吧--鹤壁吧》张贴消息称“湖北鄂州,15号刚回来,目前没事逛逛爱之城,目前只感冒”,该贴文引起网民担心和举报。鹤壁市公安局网警部门经过调查,依法对王某超进行传唤,王某超承认其近期既没有到过湖北,也没有感冒发烧,对其故意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正值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王某超故意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行政拘留7日。

五、利用微信朋友圈散布不实信息被教育训诫

2月1日,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在工作中发现,网友张某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大润发超市一女面点师为疫情确诊患者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该信息发布后,引发不明真相群众评论并转发,张某在回复评论中更是明确该超市为三明大润发超市,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该条信息不属实,梅列警方对此条谣言发布者张某进行教育训诫。张某认识到错误,保证不再发布类似不实言论,并在其朋友圈澄清事实。

六、殴打医务人员,破坏医疗秩序被刑事立案

1月29日,武汉市第四医院两名医生遭一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家属殴打,防护服被撕扯,警方已介入调查。根据湖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的通告》,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的,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商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被行政立案调查

1月28日,陕西省延安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联合宝塔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宝塔区百米大道的和仙堂国医馆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3M品牌9001型号N90口罩,进货价(当事人供称)20元/只,实际销售价格30-58元/只,提价幅度50%-190%,且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此外,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进货凭证及渠道,产品质量无法保证、进货价格无法核实。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延安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已于当日立案调查。

八、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行政立案调查

1月29日,江苏省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对金湖县小周劳保用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购进假冒3M牌9001型口罩500只,并以每只15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执法人员检查时尚有库存涉案口罩284只。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库存口罩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九、商家销售野生动物制品被行政立案调查

1月28日,重庆市城口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城口县某广告设计工作室门市内和门市冰箱内存放有麂子肉、野猪肉和野鸡待售,且均不能提供检疫证明。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麂子肉、野猪肉、野鸡货值金额共计2486元。经初步调查,上述野味系当事人于2019年从一自称来自陕西的个人处购进,并无相关票据,也未销售。城口县市场监管局于当日对涉案财物实施了扣押,对涉案经营场所实施查封,并立案调查。

十、国家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不落实、不作为被党纪政纪处分

1月30日,四川省蓬安县纪委发布通报,对该县鲜店乡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称,鲜店乡对在1月23日排查出陈某系武汉返乡人员后未引起足够重视。直到1月25日,鲜店乡政府才安排乡卫生院对陈某进行体温检测,但乡卫生院院长既没有对陈某进行体温检测,也没有安排其他人员对陈某进行体温检测,导致对陈某的居家观察监管脱节。通报认为,鲜店乡卫生院属于典型的不作为,责成该卫生院向县防控指挥部作出书面检查,对该院院长免职处理,同时对鲜店乡乡长做出停职检查。

来源:市司法局、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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