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
龙岗区发布了
《龙岗区关于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
补贴力度高达1.1亿元
今天
小编又要给大家送上一则好消息
深圳拟对个人购买
新能源小汽车给予补贴
并放宽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新购或置换纯电动汽车将补贴2万元/车!
4月30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至2020年5月11日。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多项有力的政策举措,涉及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对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等多方面内容。
具体这份文件有哪些主要内容
对你有什么影响?
速看!
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
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直接申请深圳市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取消对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条件限制。
扩大个人增购
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
对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或仅持有1个深圳小汽车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将其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由纯电动小汽车扩大至纯电动小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对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
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所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对个人置换更新新能源小汽车
实施财政补贴
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更新置换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更新置换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所置换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
对全市路内停车位给予新能源汽车当日免首次首1小时临时停车费的基础上,增加一次不超过1小时的免临时停车费优惠。
目前
该若干措施正在征求意见中
据《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相关政策措施将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扫描件以邮件形式直接发送至pengtao@fgw.sz.gov.cn,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
此前,深圳交通运输局曾官宣
深圳2020年新增粤B指标额度分配有变
部分申请条件放宽
4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决定使用2020年新增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
本次配置的1万个指标,适当放宽《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个人申请条件中“居住在本市”的情形,持有深圳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个人,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以进行申请。
来源:深圳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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