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4.3万大中型驾驶人应审验
7月份,本市有42575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参加审验。提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 根据自己记分情况和驾驶证标注的 “初领日期”按时参加审验,以免给自己出行带来不便。如不掌握自己记分情况,可登陆“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 )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查询。
按照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一个周期为12个月)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验手续。但在 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此外,持有上述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也应当在 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02
2038辆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7月底前如车主再不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本市2038辆机动车将因满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而被强制报废。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应注意查看自己车辆行驶证上签注的 检验有效期,按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按照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 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 强制报废。此外,需注意的是,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这就意味着,被强制报废的小客车车主如再想购买车辆,只能通过 重新摇号或竞价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应该注意自己车辆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检验合格有效期,或通过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掌上路路通”APP等并绑定机动车后,随时通过界面中的“机动车”选项查看名下车辆。当车辆状态由“正 常”更改为“待办”时,即该机动车临近检验周期了。
知识链接
审验手续办理流程为:
一个记分周期无交通违法记分,免于本周期审验。
交通违法记1-8分大中型驾驶人: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按照操作提示完成软件注册和用户实名制注册。在【学习教育业务】模块内点击【审验教育申请】选项,选择网络教育(系统默认完成教育后自动办理审验业务,勿解除勾选)。输入个人信息申请成功后开始学习。也可返回到【学习教育业务】模块,点击【审验教育网络学习】选项开始网络学习,完成实人认证后,系统开始计算在线学习时长,完成3小时学习进度后,系统后台自动提交审验业务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完成后自动办结。需注意,在线学习采取连续三天,每天不少于1小时学习时长或当天连续完成3小时学习时长两种方式均可,驾驶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学习方案。
交通违法记9-11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上述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按照操作提示完成软件注册和用户实名制注册。在【学习教育业务】模块内点击【审验教 育申请】选项,选择现场教育(系统默认完成教育后自动办理审验业务,勿解除勾选)、并根据个人情况依次选定各交警支队教育场地、场次。此后,按照预约场次,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现场学习教育。完成现场教育课时后,系统自动传输学习记录,驾驶人无需再到交警支队办理审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