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由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城厢镇等多家单位联合组成的拆违队伍对位于城厢镇鲲鹏路12号7栋5处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违章建筑陈棋 摄
该违章建筑位于城厢镇鲲鹏路12号7栋,是居民占用绿化带以及公用区域私自搭建。为有效地做好整治工作,前期相关负责人多次上门了解情况与居民沟通协商拆除事宜,责令其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拆除限期内,房主并无任何动静,为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拆违工作组)决定对其进行依法拆除。
违章建筑陈棋 摄
违章建筑破坏城市形象,侵占公共空间,占用集体土地,损害公众利益。拆除现场,相关负责人耐心细致的对居民分析违规建筑的危害,讲透政策,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违章建筑拆除现场陈棋 摄
截止7月23日下午18时,已彻底拆除鲲鹏路12号7栋1楼2户私自扩建阳台、占用绿化带的3处违建,共计90㎡;正在拆除7栋2单元顶楼2户私占公共区域搭建的彩钢棚2处,共计115㎡,预计将在7月24日上午完成本次拆违工作。
记者:袁瑞泽、陈棋丨编辑:高雨
文字校对:牟玉茹丨责任编辑:李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