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介绍—保险业

2019-07-30     深蓝学府

什么是保险业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保险市场是买卖保险即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场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分散的无形市场。

按照保险标的的区别,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含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我国保险业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市场的进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80 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全国保费收入仅4.6亿元。2000年,全国保费收入达1596亿元,年均增长34%,但是在进展历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从世界保险业现状看,我国保险业进展水平还相当低。1999年,我国人均保费(保险密度)才110.58元(约合11.4美元),与瑞士的4654.3美元、美国的2722.7美元和 香港的1072.8美元相比,相距甚远,位居世界第78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保险深度)才1.49%,位居世界第66位,而发达国家一般为10%左右。从国内保险市场进展看,还存在竞争主体偏少,垄断程度较高;中介市场和再保险市场进展严重滞后;保险产品单一,服务方式和手段落后;保险企业资本金不足,资产质量不高等问题。

促进保险市场进展,在进展中解决上述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增加保险机构,扩大保险市场。逐步增加中资保险企业的数量;对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偿付能力充足、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股份制企业,增批分支机构;逐步增设一批新的代理、经纪和公估保险中介机构,进展中介市场;适当增加新的再保险企业,培育再保险市场。

(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国有保险企业;规范股份制保险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执行分业经营政策。

(三)鼓励创新,完善服务。精心设计和不断完善保险品种,提给更多既安全又具备竞争力的险种,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四)防范危机,加强监管。督促保险经营机构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危机;坚决打击非法保险行为,取缔非法保险机构;规范保险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创造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环境,严肃查处欺诈和误导投保人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保险业相关概念

中国保险监督经营管理委员会

我国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进展的历程。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曾在区别的历史时期行使过对保险业监管的职能。1949 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保险企业成立,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从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起,我国保险业进入长时间的低谷状态,对保险业的监管也就停滞不前。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保险业仍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经营管理。1985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暂行条例》规范:“国家保险经营管理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逐步建立和加强了监管保险业的内设机构。199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保险司,专司对中资保险企业的监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系统保险监管机构建设,要求在省级分行设立保险科,省以下分支行配备专职保险监管人员。

随着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进展,为了更好地对保险业实行监督经营管理,国务院于1998年11月18日,批准设立中国保监会,专司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2007年12月17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保监发 [2007]118号)精神,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并成功实现了换届,顺利开展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了专职会长负责制,稳步推进人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保险企业

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经济组织就是保险企业。保险企业具备其他金融机构

保险企业的运作是以科学解析和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综合性经营行为。它强调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自然规律、技术规律和保险行为本身的规律,合理而有效地组织经营。保险企业的经营原则是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所确定的原则,保险企业的保户越多,承保范围越大,危机就越分散,也才能够在既扩大保险保障的范围,提高保险的社会效益的同时,又集聚更多的保险基金,为经济补偿建立雄厚的基础,保证保险企业自身经营的稳定。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r-OMQmwB8g2yegNDXOM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