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造假!山西17名违纪违法责任人被处分

2019-07-21     三晋都市报

三晋都市报综合报道

7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通报,通报朔州应县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情况。对该案件17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处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7人。

2018年5月,国家统计局对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2018年10月,《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发布,整改通报提到,针对落实中央关于防范惩治统计数据造假的指示要求不够有力问题,认真梳理今年(2018年)5月以来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举报线索,对有关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由国家统计局直接调查,对山西应县等多地统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目前,对该案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已基本完成。

19日发布的通报指出,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应县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责任追究,积极组织整改,对该案件中17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处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7人。

在该案中——

· 时任应县县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 时任应县县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 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县长和分管经信工作的时任副县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 应县经信局分管商贸工作的副局长因严重干扰、妨碍统计执法检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 应县统计局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 应县统计局分管统计普查工作的副局长、应县统计局总统计师、应县经信局局长及分管工业企业的2名副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 时任山西省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投资统计处处长、山西省统计局投资统计处副处长、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因泄露国家秘密和向检查对象通风报信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来源丨国家统计局

编辑丨延晋伟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qexKFWwBmyVoG_1Z4FR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