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新房交房啦 赶紧入住喽!
等等
先别急着搬家,也别着急装修,问自己几个问题
房屋检查了吗?质量有问题吗?有房屋渗水、地面空鼓等现象吗?
有这些问题你知道如何处理吗?
不知道没关系,“央视社会与法”告诉你!
1、楼体不稳定:
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
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
3、渗漏:
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
4、墙体空,墙皮脱落:
墙体内部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在压力、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墙体整体抗压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层易于脱落。
5、隔音、隔热效果差:
因墙体、屋面隔音、隔热材料厚度不够,材料质次,或者施工工艺不合要求,导致房屋隔音、减震效果不好,达不到私秘性的要求;屋面、外墙冬天降温快,夏天升温快,达不到保温、隔热的要求。
6、门、窗密闭性差、变形:
选用材料质量不好,木材干燥程度不够或在安装后受到潮湿侵袭,做工粗糙,导致门窗关不严、无法遮风挡雨等。
7、排水设施跑冒滴漏:
跑冒滴漏现象浪费资源,影响人的正常生活,形成的原因在于上下水管线水平、垂直设计不够合理,水龙头、抽水马桶等质量不过关。
8、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
包括水池、浴盆、蹲(坐)便器、水表、地漏、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电表、暖气片、煤气灶、煤气表等设计种类不完善,设计位置与日常生活要求不符,影响家具布置。
9、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
如楼梯间位置不方便、楼梯宽度过小、电梯运行质量不稳定、公用照明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缺乏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为: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
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房产商可以延长上述保修期。
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一、协商维修:
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要注意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
二、第三方维修:
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业主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维修。维修过程中的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保留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进行必要的催告,保留维修的正规发票,以便事后向开发商索要相关费用。
三、解约退房:
当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威胁到房子的整体安全时,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情况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即是否对购房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是否严重干扰到居住人的正常生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