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另一半“婚外情”,怎样做到合法有效地取证?

2020-03-21   央视社会与法

  “发现老婆有外遇,但她死不承认怎么办?”“第三者破坏我的家庭,我该怎样维权?”“老公外面有人了,我想起诉离婚索要赔偿,但没有证据怎么办?” ……


  在“央视社会与法”的微信公众平台上,不少用户向律师求助,发现对方有婚外情,但找不到证据怎么办?


  婚外情的取证一直以来都是难点,既要获得有效的婚外情证据,又要合理举证,避免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


  能够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1、有婚外情的一方或婚外情对象做出的书面材料

  (1)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

  “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

  (2)当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时,有婚外情的一方或婚外对象情急之下写下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之类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一方没有充分证据否认该书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则一般会被法官采信,作为认定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显示有婚外情的一方与婚外对象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3、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有婚外情的视听资料

  4、手机短信

  此类证据应尽量将其保留在接收的手机内存或存储卡中,并经由公证机关的公证程序,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通讯软件的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

  这两种证据很难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过截图打印或公证后,只能将其作为辅助的证据材料,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可以进一步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材料

  (1)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

  (2)共同居住的小区邻居、保安等服务人员的证人证言;

  (3)警方的笔录和出警记录;

  实践中一种常见的做法,如发现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的同居地点,可拨打“110”以“发现卖淫嫖娼行为”等事由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对二人询问并做出笔录;

  如此,证据由公安机关做出,证明力相对较强;既避免了当事人自行进入他人住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又能通过日后调取此类证据提交法庭,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的事实,得到法官的采信。


  7、可以进一步认定“重婚”的证据材料

  (1)以夫妻名义共同做出的行为,如登记结婚、举行婚礼、为孩子申报户口、购买及租赁住房等;

  (2)亲友的证人证言。


  那么,怎样取证才是合法有效的呢?


  1、自家取证可被采信

  如果是在自家拍下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或视频,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

  但注意这些照片或视频不要传播,也不要做出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有效的可能性才更大。反之,则可能构成侵犯第三者名誉权的罪行。

  2、公共场所取证有效

  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利,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

  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3、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太难。所以,应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这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