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祼”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在儒家文化中居于枢纽地位,不能准确理解这个字,也就无法对中国传统文化,对儒家思想做到准确把握。遗憾的是,自汉以来,对这个字的解读就是含含混混的。
在中国历史上,在儒家传统中一度存在类似于多神教祭祀的做法,存在祭祀仪式。《左传》甚至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乍一看,中国历史中似乎也存在一个多神教阶段,符合“人类文明的一般规律”。然而究其事实,中国的祭祀与西方的典型的多神教貌合神离,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在西方典型的多神教祭祀中,其基本原理是巫术的、神学的,但是中国历史中的祭祀,其基本原理却是书契(契约)的、道德道义的。在书契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基于共识的协作关系,维护书契关系的基石是诚信、道义,双方之间要互相诚信和道义。在中国历史上的祭祀理念中,人与神也是书契关系,神是人的书契的另一方,人对神应该象对待其他的书契合作伙伴一样,以诚信和道义相待。于是诚信和道义就成为人献给神最好的祭品。
因此,中国祭祀的核心理念是“鬼神飨德”,即鬼神以德为最好的食品,德就是诚信、道义。在具体落实中,最能体现“鬼神飨德”这一核心祭祀理念的就是“祼”祭。
《周易·观卦》的卦辞是:“盥而不荐,有孚颙若”。《论语·八佾》,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这两句话的意思完全一样。“盥”、“灌”、“祼”三者都是指“祼”祭。这两句话都在强调,祭祀仪式的核心、根本在“祼”,而不在“祼”之外的“荐”,而“祼”的核心则在“孚”,即诚信。
“荐”是向神灵摆放敬献具体的祭品,主要是食物,那么“祼”是什么?“祼”的核心在诚意、敬意,把诚意、敬意作为祭品献给神,这一点传统的解读都提到了,即向神献德。但是,把诚意和敬意作为祭品献给神,还是需要具体的道具和仪式动作的,因为诚意敬意这些德都是抽象的,需要具体的场景、动作来体现和实现。
“祼”和“荐”尽管共存于同一场祭祀之中,但是两者在基本原理上却根本不同,“祼”的祭祀原理是书契的,即诚信道义的,而荐则是巫术的神学的。书契-道义传统是中国所固有的,而巫术-神学文化对中国而言则是后起的、外传的。中国传统的祭祀,儒家的祭祀,是中国固有的书契-道义文化与外来的多神教新文化冲突和融合的结果。对于这些,传统的解释、考据均无力提及。
“祼”的内核在表达诚意、敬意,这是中国的祭祀成型以来所一直不变的。直至当下,祼祭依然坚实地存在于中国农村的丧礼之中,至少存在于豫东鲁西一带的农村。但是在具体以何种道具来传达诚意和敬意上,可以识别出历经了三次重大变化。
到西汉时期,祼祭所用的道具就只是酒了,“祼”也被解读成“灌”,即以酒灌地,把酒洒在地上,用以敬神,目前豫东农村的丧礼上依然采用这种祼祭方式。在更早的时候,为表达对神的敬意,在进行祼祭前,还有一个洗手的准备,因此“祼”又被叫做“盥”。“祼”、“盥”、“灌”三字同音,显然,“盥”、“灌”源自“祼”。“盥”只是“祼”的清洁动作,而“灌”只是“祼”后来才有的方式,更早的祼,所祼的并不是酒,而是“章”。
李学勤教授将“”释读为“祼”无疑是很有卓识的,但是,他将“祼”解读为“祼玉”,即所祼的不是后来的酒,而是玉器,以玉器作为敬献给神的祭品,这依然没将祼的内涵说透。事实上,祼玉并非祼祭的最初形态,而是祼祭的第二个发展阶段,祼玉之后是祼酒,这是祼祭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是最后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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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将祼祭追溯至祼玉阶段已经当前文字学、历史学范式的极限。将殷墟玉璋朱书中字核心结构释读为章的王辉教授,认为字是“秉璋以祭”的宋镇豪教授,也是将祼祭,或者说“”祭追溯至祼玉或玉阶段。他们二人也认为“”是一种祭祀仪式,但并未直接将其释读为“祼”。
要明白为何祼玉只是祼祭的第二个阶段,明白祼玉之前祼祭的最初形态是什么,以及所祼者为何物,必须首先理解“章”字的内涵和起源,因为在“章”字不仅是“”字的核心结构,而且也是“祼”字的核心结构,是其字形中的双手所举之物,即献给神的祭品。
王辉、宋镇豪等人,之所以也认为祭中祭品是玉器,就是因为没有明白“章”字的内涵,简单地把“章”等同于“璋”。而事实上,尽管有时“章”可以替代“璋”,当时“章”与“璋”还是存在本质的不同。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对“章”的金文字形进行了解析(章字无甲骨字形)。章字的金文字形是加上“防伪标记”的契齿文。书契的契齿文实质是数字,指代标的财产的价值。在刻写契齿文时,是按从上往下的顺序,即从上往下刻画横线,这也是后来甲骨文以及中国传统文字书写的顺序。当书契签订以后,左右契分开,债务人持左契,债权人持右契。为防止有人在书契下方的空白处继续刻写,以作弊。于是就在最后一根横线上画一个圆圈。“章”字就是已经刻写完成,并且在最后一根横线上已经加刻圆圈的一对书契的契齿文的呈现。
即便是现在,在中国的合同签订中依然保留了加盖骑缝章的习惯。骑缝章最初的形态就是在木质书契中最后一根横线上所加刻的圆圈。章字中间的竖线是并排放置的一对书契的分界线,分开以后,契齿文和圆圈就被平分为两半,每只书契中的契齿文都是完整横线组的一半,所加刻的圆圈也只有一个半圆。日后相合时,契齿文和圆圈都完全重合时,才是真正的“合同”。
因此,章字实质就是书契文,可以指代书契,但是,更强调其加密性。这样以来“章”字的核心含义就是标记。同时,由于“章”字是在契齿文最后一根横线上做标记,表示书契文的完结、终止,所以“章”字也有结束、完结之意,这就是“章节”的“章”,“乐章”的“章”。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指出,书契从材质上看,在中国的上古史几次重大变化。第一次重大变化就是开始用玉石作为书契的材料,这导致玉质书契的出现。玉质书契就是所谓的玉礼器、玉器。那么章因而也有“木章”、“玉璋”之分。“章”的最初形态是木章,即木质书契,“玉章”即“璋”,是随着玉质书契的而出现的。在书契这个本章上看,“璋”字就是玉质书契的统称,所有的玉礼器都可称为“璋”。
因此,“祭”、“祼祭”中的“秉璋以祭 ”,实质就是“秉书契以祭”,把书契当成祭品去献给神。这就是祭祀的书契化,也是祭祀的“礼”化或“理”化。“礼”的本字是“豊”,无论是甲骨文“豊”,还是金文“理”,其字形的关键结构都是双排契齿文,这是书契的另一个符号标志,因此,“礼”和“理”和内核都是书契,在书契意义上,“礼”和“理”是同一的。在这个意义上,才能真正理解为何《礼记》说“礼者,理也”。“礼”和“理”的发音也万全相同,可以认为,两者同源。
以木质书契作为祭品是“祭”、“祼祭”的第一个阶段,以玉质书契作为祭品是“祭”、“祼祭”的第二个阶段,以酒作为祭品是“祭”、“祼祭”第三个阶段。依据“祭”、“祼祭”的有无和形态,中国历史可以分为四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无祭祀时代,这是至少10000年前至5500年前之间的中国,也是纯正的书契时代。第二阶段是以木质书契作为祭品的“祭”、“祼祭”时代,第三个阶段是以玉质书契作为祭品的“祭”、“祼祭”时代,第四个阶段是以酒为祭品的“祭”、“祼祭”时代。
贯穿于整部中国文明史的是书契,在没有祭祀的纯书契时代是如此,在祭祀出现后依然如此。相对于书契,祭祀在中国的出现非常晚,大约是5500年前左右的事,而书契在中国的出现则是伏羲时代的事,时间至少在10000年前。在5500年前的中国,突然出现的多神教祭祀文化,更可能是外传的,其来源则可能是当时的多神教中心古两河-埃及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