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涉外环资合议庭
成功调解一起郴州市某公司
与香港某公司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郴州市某公司充分利用
调解给予的债务宽限期,
摆脱困境,
迅速转产疫情防护用品,
并接到全球2000余万只口罩订单,
为全球抗击疫情作出了中国贡献。
据悉
郴州市某公司是某市争当产业转移“领头雁”的
招商引资进来的合资企业,
拥有2000余名员工,
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因为在与香港某公司
进行货物买卖时经营决策失误,
合作多年的双方当事人之间
产生误会和隔阂,
导致郴州市某公司深陷债务纠纷,
被诉至法院。
香港某公司要求郴州市某公司立即
足额支付相应货款及高额违约金,
一审判决其十日内立即支付香港某公司本息近千万的巨额债务。
二审中
合议庭敏锐地发现
该公司作为推进当地产业经济发展的
重要民营企业,
有迎来转机的潜力和实力。
为此,在对二审中双方当事人都关注的双方是买卖合同关系还是加工承揽关系、涉案物料是否是合法物料、双方就物料所涉及的结算方式怎么确定,以及涉案物料系海关监管的加工贸易货物、是否可以自由流通和交易等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准确把握和分析的基础上,合议庭及该案承办法官曾志燕从为民营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高度,从情理法相结合的角度,连续十余天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调解工作。
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由郴州市某公司分期偿还香港某公司580万元债务了结本案诉讼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最终化敌为友,握手言和,郴州市某公司及其2000余名员工也赢得了摆脱危机,转产发展的宝贵契机!
来源:湖南高院
编辑: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