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的通告》。外省(市、自治区)返保人员需在三天前主动申报个人信息,本省外市返保人员也要及早进行个人信息申报。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着力巩固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态势,努力推动复工复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和《保定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保定市公安局发布了通告。
根据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自外省(市、自治区)和重点地区来保返保人员,需在来保返保前3日内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本省外市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因故未完成申报登记的,在到达保定行政区域后,及时申报登记个人信息。每人每次来保返保均需如实申报登记。
此外,为做好离鄂离汉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的服务保障工作,社区(农村)、用人单位、出租房主、宾馆酒店等要积极帮助指导湖北省来保返保人员申报登记个人信息,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医学随访等工作。
同时,上述人员必须确保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于瞒报、迟报、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方便广大来保、返保人员信息申报登记,请以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快速进入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提交相关信息。
来保、返保人员申报登记二维码
(燕都融媒体记者田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