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刚刑满释放仅2月余的男子张某某,无家无业,上午饮酒,中午盗窃电动自行车,然后销赃换钱,饮酒,再伺机盗窃。近日,新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经过多日蹲守、顺藤摸瓜,终结了张某某的“逍遥生活”,将涉嫌盗窃电动自行车的张某某及涉嫌收赃的李某某抓获。
近两个月来,新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陆续接到辖区公园电动自行车被盗的报警。针对盗窃案件频发,城区分局对多起盗窃案进行梳理、串并,对作案时间、手段、地点进行着重分析研判。尤其在当前开展的“春雷•2020”严打专项行动中,城区分局将电动自行车系列被盗案列为重点攻破案件,安排警力在案件多发地点进行蹲守,加大侦破力度。经过多方工作,民警终于锁定张某某(男,50岁,新乐市人,曾因盗窃罪多次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为重点作案嫌疑人。
4月27日中午时分,在辖区某公园门口,蹲守的民警和巡防队员发现了刚刚施盗得手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不打草惊蛇,蔓引株求,民警及巡防队员悄悄将其控制在视线范围内。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骑着盗窃来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区内兜转几圈后,将电车在一销售电动车门市上进行销赃。一路跟随的民警和巡防队员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门店经营者李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对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区公园多次盗窃电动自行车并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新乐警方刑事拘留,李某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同时民警返还群众被盗电动自行车3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燕都融媒体记者张培培 通讯员袁薇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