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十五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然而他们却结伙抢劫摩托车走上歧途,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代价。
12月9日,浦北县公安局江城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抢劫摩托车犯罪团伙,追回被抢摩托车2辆。其中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一样要负刑事责任。
2019年12月7日14时左右,江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陈某和林某在浦北县某公园被人抢走摩托车,要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江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经了解,陈某、林某驾驶两辆摩托车到浦北县某公园玩,他们停放好摩托车后,有几名陌生男子过来向他们借用摩托车,他们因拒绝对方要求而遭到殴打,并强行抢走摩托车。
通过对案发周边地区进行走访摸排和细致研判分析后,民警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路线和活动轨迹。12月8日,江城派出所民警在县城商业街、民兴路分别将犯罪嫌疑人黄某顺、陆某生、陈某生抓捕归案。
经审讯,黄某顺、陆某生、陈某生供述了12月7日在浦北县某公园附近以暴力手段抢走两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据调查,黄某顺、陆某生、陈某生均为在校学生,周末到县城某公园玩时,看到别人有摩托车驾驶而他们没有,便产生了结伙抢劫摩托车的歪念。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顺、陆某生、陈某生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浦北警方呼吁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和法律教育,以防误入歧途。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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