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一些的哥巧立名目收等待费、长途费等费用,但收这个过关费,连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行为太恶劣了。”24日上午,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大队北站执法所(下称北站执法所)相关负责人郑建闽,谈起闽ATM389出租车驾驶员黄某,口气中还带着愤怒。
原来,4月20日傍晚,北站执法所来了位17岁的少年,说自己可能被一辆的士给骗了。这位少年说,自己不久前在火车站黄金大酒店门前,乘坐闽ATM389出租车,对驾驶员黄某说自己想去距离最近、且有客运班车前往南平政和的汽车站,司机师傅拉着他往远在福州闽侯的汽车西站开去,其实这位少年离汽车北站仅有几百米距离。
在坐车过程中,黄某对乘客说,一公里的运费需要5元钱,超过10公里的话每公里收费10元钱。“更恶劣的是,每过一个红绿灯,就骗这位从外来来福州的少年说,这算是过了一关,要另外再收取过关费。”郑建闽说,最后这位少年被黄某收取了180元钱,其中100元钱是用现金支付的,其余80元钱用微信支付。
更令这位乘客难以接受的是,花了这么多钱到了汽车西站,那里却没有开通前往政和的班车,他只得再次返回火车北站,之后找到交通执法部门投诉。
执法员判断,这是一起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导致的“宰客”案件,第一时间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完成投诉笔录,并打开福州出租车智能管理系统试图回放现场录音录像固定案件证据,却发现该车车内监控、录音系统异常离线。
执法员并不气馁,一面安慰沮丧的乘客,一面“另辟蹊径”推进执法调查——首先调取路面探头取得乘客上车视频、随后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回放该车行驶轨迹、最后取得乘客微信付款记录,相关证据环环相扣,与乘客所说一致,形成了牢固的证据链。北站执法所依法通过该车所属公司,要求驾驶员前来接受处理。
案件证据确凿,可查处过程却还有“小意外”。4月21日下午,北站所值班电话响起,电话那头声称是此前一晚的投诉人,声音、语气却和昨天大不相同,表示不再追究20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想要撤诉,希望执法员不再追查。
细心的执法员发现电话中的描述与投诉人相去甚远、关键信息大不相同,明显不是乘客本人,当即识破其伪装,再次通过公司联系上黄某,要求其前来接受处理。
4月23日晚,黄某终于来到北站执法所接受执法处理。执法员按照“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作出罚款1000元钱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尽快检修车内、车外录音录像系统。对于乘客被收取的车费,执法员已经责令黄某退还。
过关费?为了乱收费,连这个名目都能想出来,真的服气,但不该拿的钱就不能拿,否则伸手必被捉。
(记者、编辑: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