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有没有人抓?”警方:抓!马上

2019-07-22     三门峡网警巡查执法

在一般人的认知中

犯罪行为往往会尽量隐蔽

然而,总有一些犯罪者

低估了警方的行动力

甚至敢于公然挑衅警方

昨天,一名吸毒男子竟在微博上公然“晒毒”

并配文“现在还有没有人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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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常州一男子在微博上发布毒品照片,并嚣张配文:“毒品!现在还有没有人抓啊”等文字。

下午2点47分,常州五星派出所接到网友举报:有人在微博晒毒。警方对此高度重视。

经调查,警方确认这一微博账号主人是吸毒人员,并确定了其住处,当晚七点,民警在该男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

民警还当场查获用于吸食毒品的“冰壶”一只,疑似冰毒一包,重约7.3克。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情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看来这名吸毒者

对我国“毒品零容忍”的态度

还缺乏了解

吸食毒品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成瘾严重人员被公安机关查获后面临:

1、行政拘留5日或500元罚款;

2、行政拘留15日并处2000元罚款,及社区戒毒3年。

(二)吸毒成瘾严重者面临:

1、送公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两年强制隔离戒毒,在强制戒毒期满后,还需要接受3年的社区康复。

2、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自愿接受戒毒的,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鉴于该男子在微博中扬言要贩卖毒品,那么贩卖毒品的法律后果他肯定也需要学习一下: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承担的法律后果

1、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素材综合于:人民网、南京禁毒

责任编辑:大乐乐

【2019-07-116期】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ofCmGWwBmyVoG_1ZKpA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