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公安
时下,在手机上
刷刷朋友圈,刷刷微博
成了人们生活的常态
一天不刷
好象感觉整个人都不自在
发微博倒可以
但在微博上没事骂人、诅咒人可不行
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滴!
2019年10月11日,渑池县公安局果园派出所接县局网监大队指令:称渑池县果园乡某村辖区居民郭某(女,28岁)通过手机微博发布九条辱骂警察、评论诅咒无锡事故的言论。
果园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当即赶赴郭某本人家中,将其带至渑池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询问。经询问,郭某由于个人原因(患有抑郁症),无故在网上发表不正当言论,经民警训诫、批评教育,当事人郭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行删除微博,并书写检查、在微博上发表道歉声明。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如若对民警执法存在异议,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利用网络、微博对正常执法民警谩骂、侮辱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再者,网上决不是法外之地,市民应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声,不造谣传谣、不攻击谩骂。同享权利,共担义务,共建文明理性网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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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范 宇
统筹:陈军锁 黄洁瑜
编辑:段华峰 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