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网友上某某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应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三十一中老师强制要求学生订购牛奶,10月22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回复: 订购饮用奶是自愿行为,不存在强制订购牛奶情况。
留言内容如下:
孩子刚上初中,呼和浩特 回民区三十一中,老师要求必须定购牛奶,不定就让孩子回家,有几个家长 在老师组建的微信群里 说了几句不定购的话,就被老师踢出群了。
入学前还收了1000元,没有任何票据。
之前的小学呼钢二小也是,原以为到了初中就不会这样了,结果。。。唉!是我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了?
大多数家长都不敢明说不定购,拍老师为难孩子。有的孩子的确真不喝牛奶,定购了拿去扔掉么?再者即使定购了,孩子们的小身板能把牛奶搬的回家么?很重的好不好,大人都要借助交通工具的。
请领导给予帮助,避免不正之风的蔓延。。若调查,很简单,到校门口问问孩子就知道了。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回复如下: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网民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诉求,经市教育局核实,现答复如下。
关于教师强制学生订牛奶问题,通过对初一年级学生及六位班主任调查核实,均反映本次订购饮用奶是自愿行为,不存在强制订购牛奶情况,也未发现有班主任说过不订购牛奶就回家的言语。
对于有的学生因为牛奶口味或经济情况不想订购牛奶,班主任也允许学生可以不订购。初一各班班主任建立班级微信群目的是为发放通知、联系重要事宜及教学方面内容的,但部分家长多次在班级群中聊与此无关的事情,影响建群的初衷,班主任并非因订购牛奶事宜将其暂时移出微信群。
关于收取1000元费用问题,根据《回民区中小学学生服务项目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代收费由学校向学生统一收取,交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入账管理,及时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作业本费、学生校服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实践活动等收费属于教育局允许的代收费项目。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一中向初一学生收取的1000元属于代收费,报名时已向家长、学生做过解释说明,且家长签字同意,目前代收费已在财务入账。9月25日呼市第三十一中接到通知,医保费用由200元调整为250元,代收费总数基本确定,具体明细如下:校服两套(秋冬各一套)共350元、医保费250元、作业本费2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用145元、教辅材料费41.61元,共计806.61元。目前呼市第三十一中已经开始着手造表退费,并以书面通知形式公式2019年9月的代收费结算单,接受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9-10-22 18:05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