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浙警 • 寻找“湖城美警”丨薛康:勇于担当、积极思考,努力践行守卫誓言

2019-09-20     长兴警方

刚与柔截然不同的两种品质,在他的身上完美融合,在刑侦岗位上,他铁面无私,尽显人民警察的英雄本色;在社区工作中,他穿街入户,为辖区治安布下了一道安全防控网,他就是现任长兴县公安局虹星桥派出所副所长的薛康

从警九年来,他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常思百姓冷暖,始终踏踏实实做事,并坚持思考与创新,用自己的努力践行着“守卫虹溪”的誓言

“社区工作大有可为之处!虹星桥社区警情多,防控相对打击更能减少警情的发生。”2016年初,薛康从刑侦转向社区工作,2017年6月大部制改革后,薛康开展社区工作更是如鱼得水。

防范未然,他有一颗服务百姓的真心

薛康对辖区安全防范工作始终坚持想得细、做得实,用自己的责任心为百姓筑起一道道坚实的“铜墙铁壁”

虹星桥是一个农业大镇,每年到农忙收割时节,外来的收割机都会到虹星桥收割稻谷,因为语言不通、口头协议不规范等原因引发的冲突时有发生,甚至会大大打出手,原本丰收的喜悦演变成头破血流的悲剧。

针对这一情况,薛康想在前,忙在前。在收割季来临前他主动上门,走访网格内的种植大户,开展法律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并同司法所合作指导农户订立收割买卖协议,尽可能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可能。

同时,他利用流动宣传车,开进田间地头,用宣传广播的形式提醒大家买卖合规,以和为贵。在他的努力下,因收割买卖稻谷引发的纠纷比往年大有下降。

薛康说:“村里的老百姓信任民警,有什么问题都会来问,在他们眼里你是村里的守护者,我不能辜负他们信任

勤于思考,他有一颗开拓创新的匠心

薛康时常提醒自己在繁杂的日常工作中必须养成善于观察和勤于思考的习惯,只有通过不断变革创新才能跟上安全防范形势变化的步伐。向群众借力,是薛康开展社区防范工作的一大法宝。

近年来诈骗案件呈现多发趋势,针对这一情况,薛康走访了虹星桥镇的五家快递经营网点,通过不断地宣传,成功获得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将精心制作的防诈骗宣传单贴在快递包装上,使快递小哥在送快递的同时充当了义务宣传员,将投递包裹与防范诈骗宣传知识同时送到群众手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效果。

“他们因本职工作,走街串巷穿梭在农村的各个角落,每天都会走进老百姓的家里,发展他们成为网格内的安全宣传员和宣传车,最合适不过了。”每天使用的煤气瓶、垃圾箱也都成了薛康的安全宣传的载体,时时刻刻提醒着辖区居民常绷安全弦。

为深入、及时地掌握辖区的矛盾纠纷等重要信息,薛康提出将警务模式拓展延伸,有效填补了基础工作中的漏洞,为派出所务实、高效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为辖区各企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行安全生产,薛康抓点做样,将履职不到位的企业作为切入点,经常性上门检查,细致了解相关情况,寻找问题关键环节,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由此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排忧解难,他有一颗融化坚冰的暖心

无论是新办企业与周围村民的不和,还是家长里短的家庭矛盾,只要是发生在他辖区的矛盾纠纷,薛康都主动参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平时,薛康也会勤翻历史案卷,找到关系群众幸福感的案宗,主动介入,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提升群众幸福感

在一次翻阅历史案卷的过程中,薛康发现,辖区某村有户人家夫妻感情不和,还曾因吵闹而报警。17岁的儿子在这种家庭环境中长大,养成了叛逆和偏激的性格。17岁的孩子正值青春懵懂的年纪,是性格养成的关键期,如果不能积极、正面地引导,很有可能就此误入歧途。

薛康获悉情况后,经常主动上门,与男孩促膝长谈,以朋友的身份和他聊天,聊生活、聊学习、聊家人……听他诉说多年来内心的积怨。一段时间下来,薛康发现,这个看似叛逆、极端的男孩其实和其他同龄孩子并没有什么区别,他心中同样有爱,同样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要教育方法得当,进行正面的引导和教育,完全可以塑造成一个好少年。历时四个多月后,在薛康的开导和教育下,男孩终于放下了心中的仇恨,和家人握手言和,家庭关系至此得到缓和。

每次看到“陈年旧案”在自己手中最终得以完美化解,薛康倍感欣慰,他觉得只要耐心的去做工作,事情都能解决,而自己开展社区工作、服务百姓的信心也随之倍增。

人物名片

薛康,1989年生,2011年参加公安工作,2011年至2015年在嘉兴市秀洲区公安分局工作,2015年调至长兴县公安局工作,曾在刑侦、治安、社区多岗位锻炼,工作以来获个人嘉奖四次,荣获县局2016年度十佳社区民警,长兴县G20峰会安保先进个人,县局“四星民警”之“服务人民”之星、“纪律严明”之星和“对党忠诚”之星,市局“防范之星”两次和浙江省2018年度“千名好民警(辅警)”的荣誉称号。

每日警情通报

9月15日,刘先生(化姓)在太湖街道某大厦门口被人以通过微信购买手机定位软件的方式诈骗,被骗损失2500余元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一律通过上门或者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面见当事人,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与此不符的,公民可视为涉嫌诈骗行为,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防为主 • 防为上

审核:张文宝&李熙民

本期编辑:施甜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oN_hT20BJleJMoPMmiE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