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9)黔0502执悬3号
本院在执行杨光友申请执行罗中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罗中武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2018)黔0502民初149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90000.00元本金及利息、迟延履行金等。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提供被执行人罗中武的下落,并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的,对举报人现金奖励计5000.00元;
二、提供被执行人罗中武名下的欧铃牌车辆(车牌号码:贵FKH559)及凯翼牌车辆(车牌号码:贵FZX082)的准确下落,并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依法扣留的,对举报人现金奖励计5000.00元。
罗中武,男,汉族,1980年11月3日出生,户籍地贵州省大方县鼎新乡水塘村哈包租,公民身份号码:
522422198011033319。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8008572246(刘法官)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总监制 | 叶荣
监制 | 黎秀禹 终审 | 向昆鹏
主编 | 穆立坤 编辑 | 张诚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o2OdtW0BMH2_cNUgkl8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