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全市!政府发布重要文件,事关所有咸宁人

2019-09-20   湖鲜向阳湖

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记者18日获悉,市政府办日前印发《咸宁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悉,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三个时间节点实施“三步走”计划,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推进模式,制定了工作保障措施,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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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步走”计划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浮山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工作作为环卫作业市场化PPP项目扩展,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社会专业机构实施;温泉和永安办事处选择一定数量居民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由咸安区政府实施;县(市)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30%,并选择1至2个社区和1至2个乡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至少有2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到2022年,市中心城区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市)城区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至少有2个乡镇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至少有5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1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45个。

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9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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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如何分类?

我市依据垃圾产生源,确定“四分法”“三分法”“两分法”等三种分类类别。

单位(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应采用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法”进行分类;农村集中投放点(垃圾箱房)应采用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法”进行分类。

农贸市场应采用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三分法”进行分类;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应采用可回收物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三分法”进行分类。

城市道路公共清扫区采用可回收物垃圾和其他垃圾的“两分法”进行分类;农户门口等宜采用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两分法”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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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如何推进?

同时,我市按照法定程序,到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市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城市管理检查考核体系,对没有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各地要将本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含文明单位)创建年度考核内容,建立月考核机制。

来源:咸宁发布